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全省商务系统文化产业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全省商务系统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自今年1月启动以来,前期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名录核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目前,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已进入制度布置、网报程序培训和数据采集填报的关键阶段。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扎实实搞好培训
1.培训的时间要求
培训工作是数据采集的重要基础。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对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报表培训要在 5月10日前完成。
2.培训的组织方式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宣传、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精诚协作。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参加培训,培训平台、培训资料、培训授课由同级统计部门提供和承担。
3.强化县级培训工作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法人单位的培训是确保整个文化产业统计顺利推进的重中之重。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面对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众多、管理关系复杂,加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措施得力,确保商务系统所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00%参加报表培训。
二、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统计数据采集工作
数据采集工作在整个文化统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难点是县级部门对填报单位的报表催报和数据审核。如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应报而未报的企业单位催报不力,数据审核不严,将导致本单位本地区的上报率低和基础数据质量下降,最终影响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客观性。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文化产业统计数据采集工作的困难程度,为催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投入充足的人力,采取灵活有效的工作方式,确保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据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数据采集(网报)时间为5月5日至5月25日,数据审核时间为5月30日前。
三、明确职责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省上的统一工作部署,按时、按要求完成统计报表制度布置、网报培训和数据采集审核工作。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统计报表制度布置、网报培训,组织、督促各法人单位按时、按要求进行网上直报,对网报数据进行审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