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参加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2011成都分会的通知
(川商服贸〔2011〕5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行业商协会:
为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地区服务贸易发展,加强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交流合作,商务部和香港贸易发展局定于2011年5月27日在成都市共同主办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2011成都分会(以下简称成都分会),四川省商务厅和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成都分会是2011年商务部和香港贸发局在内地重大服务贸易促进活动和我省重要经贸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川港服务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省企业利用香港国际平台提升竞争力,拓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海外市场,实现互利合作,发展共赢。届时香港知名企业及机构约100人参会。会议包括开幕式、主题论坛、金融及专业服务合作交流会、物流业合作圆桌会议、品牌管理合作研讨会、企业洽谈交流等内容。
(一)主题论坛。以“开拓、创新、合作、共赢”为主题,分享利用香港国际商贸平台“走出去”,以及利用内地良好投资环境“请进来”,促进两地企业共同发展的经验。
(二)金融及专业服务合作交流会。介绍香港人民币结算和金融离岸服务、利用香港多元化金融服务优化资金筹集等,探讨如何利用香港金融、法律、会计等服务,帮助内地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拓展海外业务。
(三)物流业合作圆桌会议。探讨两地企业在仓储、客户服务、配送等各环节的合作机遇。
(四)品牌管理合作研讨会。探讨利用香港商贸平台帮助内地商贸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就优质品牌创建及推广、传统品牌提升、知识产权管理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5月27日10:00-16:30, 26日全天报到。
地点:成都市世纪城娇子国际会议中心。
三、参会人员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相关园区、商协会及企业代表。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相关产业园区和企业报名参会。参会企业不限于服务业企业,与香港有经贸往来,或有与香港开展合作意愿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会。请填写《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2011成都分会报名回执》(见附件),于2011年5月5日前反馈我厅。
四、费用安排
参会代表原则上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一)厅服务贸易处 联系人:帅燕、鄢宇
联系电话:028-83225950、83221772
传 真:028-83221772
电子信箱:1824219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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