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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通知
(川商贸〔2011〕35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由我国与东盟10国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的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将于2011年10月21-26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共享合作与发展机遇”为宗旨,已成功举办七届,成效显著,成为中国与东盟友好交流、经贸促进和多领域合作的重要平台。2011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和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将倍受区域内外商界的重点关注。为充分利用博览会这一平台,加大对东盟市场的开拓力度,促进我省企业与东盟各国的合作与发展,根据商务部的有关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时间
  2011年10月21-26日
  (二)地点
  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
  二、展馆设置
  本届博览会设国际标准展位4000个,其中第一展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展位2800个(室内展位2200个,室外展位600 个);第二展区(农业展,广西展览馆)展位600个。第三展区(轻工展,南宁华南城)展位600个。共设以下四个专题:
  (一)商品贸易专题
  室外展区
  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展:工程机械--挖掘、筑路、搅拌、装载机械及叉车);
  建筑机械--起重机械、施工电梯;
  矿山机械--采掘机械、破碎机械及选矿机械
  运输车辆--工程专用、客货运输、农用运输车辆;
  室内展区
  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展:食品加工机械--饮料加工、肉类加工屠宰设备、面点加工、干燥、过滤净化设备等;
  食品包装机械--贴标机、颗粒、粉末及塑料包装机、印刷包装机、真空包装机等;
  电力与新能源设备展区:电力设备--发电设备、输/配/变电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设备等、电气软件等;
  新能源设备--风/太阳/生物/地热等新能源发电设备及配套设施。
  电子电器展:信息通讯--通信设备及技术、显示屏、电线电缆等。
  家用电器--绿色家电(节能环保空调器、节能环保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等)、厨房电器(微波炉、电饭锅、热水器、家用净水器等)、个人电子消费品(手机、数码相机、音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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