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举办“2011四川消夏啤酒节”活动的通知
(川商秩〔2011〕25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育消费热点,扩大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经研究,我厅决定在全省组织举办“四川消夏啤酒节”活动。现将《“2011四川消夏啤酒节”活动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将具体实施方案于活动举办前10日报省商务厅;“啤酒节”活动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我厅。
附件:“2011四川消夏啤酒节”活动总体方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
“2011四川消夏啤酒节”活动总体方案
一、名称:“2011四川(举办城市名)消夏啤酒节”
二、主题:畅享清凉,愉快消费。
三、时间:2011年5月-2011年9月(具体时间由举办地确定)
四、地点:各市州所在地及有条件的县(市)区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四川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六、活动内容
以啤酒节为载体,在夏日啤酒消费旺季,积极搭建消夏休闲平台,开展融商、旅、文为一体的综合性活动,因地制宜举办形式多样的商品展销会,组织开展具有各种民族文化特色和当地消费特点的各种优惠让利促销活动,满足和刺激城乡消费需求,扩大商品销售;积极开展特色餐饮活动,组织举办美食品尝、美食夜市、名优菜品、风味小吃联展联销和烹饪技能大赛,弘扬川菜餐饮文化,激活消费热点;结合休闲、旅游消费特点,根据当地特色文化和民俗风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趣味游戏、竞技表演、啤饮大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风情与文体活动,营造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促进旅游、文化消费,激发城市活力、构建社会和谐;引导企业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和倡导明白消费活动,在啤酒广场、啤酒品饮区和相关活动地点,统一悬挂“2011四川(举办城市名)消夏啤酒节”的宣传横幅,规范改善经营场所,打造美好和谐的安全健康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