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情况通报
(川商秩〔2011〕26号)
各市(州)、扩权强县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今年四月全省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月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下发贯彻文件,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成都、自贡、德阳、泸州、绵阳、广元、南充、遂宁、宜宾、眉山、乐山、广安、内江、资阳等市商务主管部门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所辖县(市)、区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雅安、攀枝花、凉山、通川、简阳、威远、仁寿、合江等市(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和重点,实行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股分工抓,把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片包干,落实到岗,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成都、自贡、泸州、宜宾、达州、乐山、仁寿、邻水、仪陇等市、县还专门组织召开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及时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并提出了“全面清理,不留死角,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保证了专项整治活动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绵阳安县、平武、三台县,泸州合江县,资阳简阳市,达州万源市分管县(市)长亲自带领相关部门,对酒类市场开展拉网式检查,成效显著。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各地实际,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都、德阳、绵阳、广元、南充、宜宾、资阳、阿坝、凉山、蓬安等市(州)、县商务主管部门,充分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既注重取得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又积极开展市、县(市、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和交叉检查,强化了整治工作力度,扩大了整治行动声势,取得了整治工作实效;泸州、德阳、广元、眉山、凉山等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散装白酒专项整治活动,以农贸集市、城乡结合部、渡假村、农家店为切入点,严查散装白酒资质、质量、贴标、授权书、备案登记证等,进一步规范了散装白酒市场秩序;成都、自贡、德阳、攀枝花、遂宁、广安、资阳、甘孜、阿坝、涪城、蓬溪、通川、万源等市(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特邀名酒企业打假办协助,对所辖各区县(市)酒类批发部、名酒专卖店商场、超市、宾馆、酒楼等酒类零售场所的酒类商品、酒类流通随附单和是否明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严厉打击了侵犯老字号、四川名优酒知识产权和制售假酒的违法活动,确保酒类商品质量安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以流通终端环节酒类商品进货渠道、购销台帐和“随附单”的检查为抓手,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或疑似假冒伪劣的酒类商品一律予以撤柜、封存处理,并进行溯源追踪一查到底。如德阳市商务局联合市相关执法部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5个,查获假冒国家名白酒200余箱和大量制假设备,涉案金额444.9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泸州合江县商务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查获了本县某酒业公司制售假冒台湾“金门高粱酒”案,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相关嫌疑人员已移交司法部门审理;关闭了无法保证酒类产品质量的“小灶酒厂”3家;泸州江阳区依法查处了非法生产的“小灶酒厂”5 家;成都市金牛区商务局在公安的配合下,端掉两个制假窝点,查获假冒国家名白酒和大量包装材料,案值50余万元,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资阳简阳市商务局查获了两户违法经销假冒酒类商品案,货值金额较大,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