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各地人民银行和各涉农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和反映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实施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总结和信息交流,及时调整工作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各单位要按季度对辖内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统计数据,每半年对辖内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半年结束后的2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各单位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重要事件、遇到的新问题、采取的新措施以及取得的新成果也要及时向省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单位季度、半年度报告以及日常信息的报送情况,将作为总结评优的重要指标。
附件:2010年江苏省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实施方案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2010年江苏省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
“快通工程”、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江苏省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水平,有效助推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立的战略目标,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机制,在深入基层了解农村地区支付需求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示范县的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攻坚克难,扩大各类支付清算系统、自助设备或受理机具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拓展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应用,围绕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支付产品创新,切实服务于民生,全面提升全省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努力把江苏省建成全国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最佳区域。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信息交流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政策扶持机制;进一步取得各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政策合力。各银行机构要按照人民银行的工作部署,制定和完善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和具体目标,及时完成相关工作,按计划扎实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