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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十四)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社会检测资源,积极开展农畜产品检测。建立8个州(地、市)级重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加快基本覆盖全省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重点生产基地质检站建设,形成标准统一、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上下贯通、检测参数齐全的全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资源和信息共享,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五、健全调控保障体系,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十五)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作的领导。“菜篮子”工程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菜篮子”工程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实行“菜篮子”市(州)、县长负责制,建立健全“菜篮子”市(州)、县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市(州)、县长负责制考核内容。把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和食品质量安全作为领导责任目标,制订工作方案,出台扶持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确保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十六)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各级政府要将“菜篮子”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已建的“菜篮子”项目,要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尚未安排建设的“菜篮子”项目,要按照规划抓紧研究立项,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要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倡导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开发支持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

  (十七)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在继续实施畜禽良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品种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简化增值税抵扣手续,取消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继续落实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支持环保节能和放心食品绿色市场建设,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与连锁超市供应链对接工作。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贴政策,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对批发市场、畜禽水产养殖用水用电价格,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逐步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与流通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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