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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乔新山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乔新山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青政〔2011〕1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
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的规定,决定聘任乔新山同志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聘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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