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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荐赴法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学员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荐赴法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学员的通知
(川农业函[2009]322号)


各市(州、县)农业(畜牧)局、成都市农委,省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培训计划安排,并经国家外专局批准(项目编号SH2009510005),我厅将于今年9月组织农业管理人员和部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赴法国参加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9年9月,在外时间21天。

  二、培训内容

  (一)学习欧盟农产品质量法律体系、执行体系;

  (二)学习欧盟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三)学习欧盟对进口农产品的有关法律、制度、标准、实施过程;

  (四)学习欧盟如何全方位确保农产品从农场到餐桌都达到安全要求;

  (五)探讨中欧在农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差异;

  (六)其它与农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的内容。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县级及以上分管农业的县、市领导;县级及以上农业部门领导;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家。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四)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四、培训费用

  出国培训人员在境外所需费用(即国家规定的食宿费、零用费、机票款、培训费)和国内预培训费、办证费、签证费、翻译费(如果参训学员中有达到国家外专局要求的,将不再聘请专门翻译参团,则会退还每位学员2500元)等由派员单位承担。每人预计应交费用合计4.65万元人民币,开支实行多退少补。待省国外专局审查通过参训人员资格后,按省农业厅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将此款汇入如下账户:

  户 名:四川省农业厅机关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高新支行芳草街分理处

  帐 号:807101040015431

  五、报名要求

  (一)由于出国培训政策性强,程序严格,请有关单位认真审查出国培训人员资格条件;

  (二)请各派员单位认真填写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查表;

  (三)请拟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准确填写出国(境)人员情况表。

  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查表和人员情况表各一式两份,于6月15日前报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徐旭

  联系电话:85505032 13219046833 传真:85505033

  附件:1、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查表

  2、出国(境)人员情况表(略)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1:出国(境)人员情况表(供签证使用)

姓名

中 文

民 族

拼 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贯

原 籍

身高

  m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出生地

职 务

职  称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参加工作

时间

身份证

号码

身份证有效 截止日期

工作单位

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传真

家庭地址

邮编

宅电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最近出访

的国家

出访日期

是否持有有效期内护照

是否曾从军

在军中从事的职业

家庭主要成员

配偶

姓名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出生地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其他成员(父母、子女等)

姓 名

与本人

关系

出 生

年月日

出生地

工作单位

主要社

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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