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荐赴法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学员的通知
(川农业函[2009]322号)
各市(州、县)农业(畜牧)局、成都市农委,省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培训计划安排,并经国家外专局批准(项目编号SH2009510005),我厅将于今年9月组织农业管理人员和部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赴法国参加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9年9月,在外时间21天。
二、培训内容
(一)学习欧盟农产品质量法律体系、执行体系;
(二)学习欧盟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三)学习欧盟对进口农产品的有关法律、制度、标准、实施过程;
(四)学习欧盟如何全方位确保农产品从农场到餐桌都达到安全要求;
(五)探讨中欧在农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差异;
(六)其它与农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的内容。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县级及以上分管农业的县、市领导;县级及以上农业部门领导;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家。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四)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四、培训费用
出国培训人员在境外所需费用(即国家规定的食宿费、零用费、机票款、培训费)和国内预培训费、办证费、签证费、翻译费(如果参训学员中有达到国家外专局要求的,将不再聘请专门翻译参团,则会退还每位学员2500元)等由派员单位承担。每人预计应交费用合计4.65万元人民币,开支实行多退少补。待省国外专局审查通过参训人员资格后,按省农业厅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将此款汇入如下账户:
户 名:四川省农业厅机关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高新支行芳草街分理处
帐 号:807101040015431
五、报名要求
(一)由于出国培训政策性强,程序严格,请有关单位认真审查出国培训人员资格条件;
(二)请各派员单位认真填写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查表;
(三)请拟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准确填写出国(境)人员情况表。
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查表和人员情况表各一式两份,于6月15日前报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徐旭
联系电话:85505032 13219046833 传真:85505033
附件:1、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查表
2、出国(境)人员情况表(略)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1:出国(境)人员情况表(供签证使用)
姓名
| 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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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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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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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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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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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原 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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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高
| m
|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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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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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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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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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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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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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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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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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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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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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有效 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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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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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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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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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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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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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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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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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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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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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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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出访
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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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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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持有有效期内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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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曾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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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军中从事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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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配偶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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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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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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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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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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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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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员(父母、子女等)
| 姓 名
| 与本人
关系
| 出 生
年月日
| 出生地
|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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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
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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