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治理,深化农业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源头管理是搞好整个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也是农业(农机)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各地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深化农业行业安全源头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1、严格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监督管理。要坚持申报驾驶操作农业机械许可,必须培训,必须考试的原则,严格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积极启用《全国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对需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的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坚决杜绝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就发证的现象。要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对未按规定进行培训的,一律不得进行考试,不断提高农机人员的驾驶操作技能。
2、切实规范农机监理业务,严把“准入”关。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查有关手续,科学规范有关程序,切实加强农业机械检验考核、注册登记、发牌发证等源头管理工作。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跨行政区域违规核发农业机械牌证。对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一律不予办理入户;对制动、转向和操作系统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制止上路行驶和农业作业;对性能严重老化又难以修复的机械要禁止其继续使用;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对擅自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要积极引导广大农业机械拥有者及驾驶、操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标准,注重安全技术维护和保养,保证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完好。要扎实做好并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年度检验工作。要切实转变作风,密切部门合作,加强信息交流,改进检验工作方式,靠服务促检审,做好脱检漏检机具的补检工作,积极引进利用先进检测设备检测农业机械,增强检测科学性,千方百计提高年检率和检验合格率,使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关键在人。各地、各部门、有关生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广大群众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要突出重点,在生产单位、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中深入推进安全承诺行动、“百日安全活动”等专项行动,大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社会氛围。要按照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积极面向广大农村、农民群众广泛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针对秋冬季节农机安全作业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加强技术指导,抓好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特别是新购机农民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使其养成良好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纪守法,防范农机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