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厅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0]700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成都市农委,厅属有关单位:
开展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对于维护我省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制种大省,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总量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农业知识产权逐年发展。总体上全省种子企业经营规范,用标企业、品种权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年加强,种子事故和用种纠纷逐年下降,未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或用种用标权利纠纷。但是,无证和“套牌”制售授权品种、制售假劣种子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给品种权人和种子使用者带来损失。实施好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对增强全社会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保护权利人、经营者和广大农民利益,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全面开展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确保行动顺利实施,经研究,省农业厅成立了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四川省农业厅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四川省农业厅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四川省农业厅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1:
四川省农业厅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2010]50号)和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0]91号)统一部署,我厅将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