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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2011年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2011年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农业局、农机局,成都市农委,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1]7号)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蒋巨峰省长“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铁的意志和手腕,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深入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完成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以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政策为主线,加大宣传贯彻执行力度

  1、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活动。要组织开展好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全国安全宣传月”等活动,组织深入基层、深入企事业单位,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各项规定全面执行。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加大《通知》和《实施意见》以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1]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执行力度。

  2、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省政府‘川府发电[2010]59号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规定,建立完善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督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约谈和述职制度。各级农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工作内容,与相关工作同部署、同监管、同落实、同考核。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监管人员和工作手段及装备,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建立完善“责任制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逐级全面落实行业各领域、各企事业单位、业主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方面,要及早部署开展牌证照年度检审工作,并结合年检审,与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企业)及驾驶操作人员全面签订责任书。农业行业其他安全生产方面,对安全生产关键行业、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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