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提高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依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进行1次常规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慢性病规范管理。到“十二五”末,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教育普及率和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
(三)健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和社会筹资力度,通过新建、改扩建和购置等多种方式,重点建设县(市、区)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地级市关爱护理中心、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推进保障型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9073”养老服务模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事业,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增强颐养型、护养型养老机构供给能力,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到2015年,各级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2.4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30张。
2.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围绕老年人需求,加快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不断完善配套设施,丰富服务内容,扩大覆盖范围,增强服务功能,让老年人养老有去处、活动有内容、精神有寄托。采取政府资助、社会力量兴办、个人自愿出资的办法建设集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为一体的智能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便捷、周到、优质的服务。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康复护理服务。到2015年,全区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20%以上的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
3.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学、管理学、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
(四)建立健全精神赡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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