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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山西经济薄弱环节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七)全面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支持工作。一是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精神,认真落实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完善信贷管理制度,调整信贷投向,加大对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要进一步简化贷款业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加强风险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合理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二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现有信贷激励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施行“扁平化”管理,简化审贷手续,同时,要按照银监会有关规定,适当放宽对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今年要大力推广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各市要选择2 家工作有特色的金融机构,鼓励开发适应小企业经营特点的信贷品种,力求今年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实现“两个不低于”,即信贷投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信贷投放的增量不低于上年。三是各金融机构要加强资金流向引导。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分支行要研究制定将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吸收的存款,要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邮政储蓄机构要保证从农村吸收的存款按一定比例回流农村。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逐步提高对小微
  企业的贷款比重。四是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为民营及小微企业在账户开立、资金清算和现金供应等方面提供便利,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八)发展低碳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一是积极推动“绿色信贷”机制,加大金融对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树立服务低碳经济意识,建立健全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创新和培育绿色信贷新的增长点,开发多种形式的低碳金融创新产品,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按照“绿色信贷”原则加大支持力度。大力支持煤电等传统产业新型化,支持企业大力发展清洁煤电技术,加大煤炭转化力度,加大输电比重,建立绿色低碳能源基地。各金融机构要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方面信贷支持。二是做好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金融支持工作。要积极配合落实全省生态功能区规划,大力支持汾河流域、太原西山地区和十个地级市的“2+10”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重点工程,支持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工程、“蓝天碧水”工程和省级造林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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