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信贷投入,改善金融服务,找准金融支持山西经济薄弱环节加快发展的着力点
(五)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改进和完善对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一是树立金融产品创新“四大龙头”。以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为龙头,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和支持中小学校舍改造工作,积极支持今年全省1900 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改造工程;以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为龙头,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和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业务发展;以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为龙头,推进妇女就业工作,积极推广“红玫瑰”行动,支持女企业家创业;以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为龙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引深兴业银行太原分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311”工程。二是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紧紧围绕城镇化发展和强农惠农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在总结推广运城等地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农村信用社不断创新贷款授信办法和抵押、担保方式,通过开发农机具、林权证抵押贷款、“保险+信贷”的信贷新产品,有效缓解农户抵押担保能力弱的问题,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为农户贷款开辟“绿色通道”。要创新小额信贷项目,开办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等新产品,大力扶持弱势群体创业发展。
(六)明确支持“三农”的重点。一是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金融机构要适当拓宽担保范围,紧紧围绕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信贷投放六大重点领域,针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信贷需求特点,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全省十大灌区节水改造、六大泵站改造、200 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支持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的顺利实施,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二是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
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70 号)的各项政策,深入推进林权抵押
贷款业务,探索多种贷款偿还方式,加快涉林信贷产品的开发研究,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林业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提高林业产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带动中小林业企业发展。三是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各金融机构要以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和运城、晋中、大同三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支持重点,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建设。加大对投资农产品加工业的工商企业以及建立出口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的发展。四是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村商品流通领域的支持力度,把握农业流通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大、季节性强、担保物不易获得等特点,创新信贷品种,拓宽服务渠道。五是支持发展外向型农业。各金融机构要对资信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优先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支持其对外出具投标、履约和预付金保函。对出口创汇型农业项目要综合运用出口信贷、打包贷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保理贷款等手段,支持发展农产品出口和出口产品基地建设,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