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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积极扩大直接融资、全力支持山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因地制宜,推动融资产品创新和推广

  (九)加大直接融资工具引进和推广力度。要对目前市场上成熟的直接融资工具,如:票据、短期融资券、融资租赁、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结合票据、资产置换、投资基金等,要加强宣传培训和推广力度。要引导融资企业对这些工具和产品深入学习和了解,选择适合自身特点,满足自身需求,能有效降低风险的高效便捷的融资工具。同时要引进新型融资工具,要借鉴经验,积极引进实施效果好的如超短期票据等新型融资产品,并加快其在省内的试点和推广,更好地满足融资需求。

  四、因势利导,力促企业与直接融资市场无缝对接

  (十)积极筛选和培育潜力企业。要加强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了解直接融资市场,熟悉市场规则,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要认真筛选一批发展潜力大、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企业,进行辅导和培育,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融资需求状况,分类分批,引导其选用不同融资渠道和工具,进行直接融资。对于经营稳健、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企业,推荐进入主板或中小板上市融资;对于关系经济民生,融资规模较大,投资见效期长的企业推荐发行债券融资;对于资金需求期限短的企业,引导其在货币市场融资。

  (十一)建立便捷高效的产权交易服务。要整合省内产权交易市场资源,为企业产权转让、资产重组、企业并购、招商引资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搭建流转通畅的产权交易平台,要不断创新交易品种,发挥产权交易市场自身优势,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促进资产优化配置和国有经济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立与山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相适应的、与其他要素市场相匹配的、能更好为山西企业改革和融资提供服务的产权交易市场。

  五、发挥机构优势,培育直接融资龙头

  (十二)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专业优势。要积极发挥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积极了解市场和企业实际融资需求,引导企业参与直接融资。要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龙头,利用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扩容机遇,带动债券和票据融资快速发展。以证券业金融机构为龙头,利用股市扩容机遇,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增加上市企业数量,提高融资总量。以保险业金融机构为龙头,利用自身资金和资源优势,加大对基础设施行业投资力度。以资产管理公司为龙头,盘活不良资产,参与企业管理和经营,投资潜力企业和项目,为山西经济注入活力。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龙头,强化对中小企业、商贸流通、“三农”领域的金融服务,提高直接融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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