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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指导意见


  (十六)加强外汇管理,提高服务对外经济能力。倾力支持全省扩大对外贸易发展,加速推进涉外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全省大型企业集团集中管理外汇资金。增加跨境结算方式,允许货物贸易以人民币计价、外币结算。稳妥促进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开展,积极支持有需求的企业以人民币向境外投资,促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大力促进我省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积极推进涉外企业资金集中运营。推进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提高进口付汇效率。实施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外汇管理改革。加快我省企业境外投资。灵活运用短期外债指标政策,加强外债风险管理,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做好综合保税区外汇服务。加强汇率指导,为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提供多样化服务。积极和总行协调,尽快在山西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促进支持对外经济的能力。

  七、加快建立适合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

  (十七)大力推进征信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银监会大额和零售客户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为依托,以信用评级市场为抓手,积极推进征信市场的培育与规范。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小企业和农户的积极性,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打造一体化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为金融支持山西经济转型提供良好的征信服务。

  (十八)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加强市场监管和舆论监督,引导诚实守信经营意识,加强部门间的信用信息披露和共享,向社会公布诚信企业名单。大力维护金融机构的主体权益,提高金融案件胜诉执行率,政府应在保护银行债权、处置抵贷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方面营造有利环境。坚决打击借资源整合、经济转型之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积极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和金融业诚信建设,强化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促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改善。

  (十九)加快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和统一的评估体系。按照“政策性、专业性、非盈利性”的原则,规范发展信用担保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应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政策性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完善再担保体制,为信用担保公司提供风险补偿和再担保支持。为大型评级中介机构建立评级平台,制定评估指标要具有科学性、统一性、标准性、通用性。规范资产评估、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业,提高土地经营权、林权、存货及收费权、股权等抵押登记服务水平,便利抵押担保方式的创新,进一步调动银行放贷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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