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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深化山西“138金融工程”的指导意见

  (三)大力推动金融创新。

  一是积极构建金融创新体系。各商业银行要营造金融创新工作环境,建立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机制,结合辖区经济行业特色和资金周转特点,找准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切入点,积极探索、创新可操作性强、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举办金融产品创新和新型融资工具推介会,大力引导和推动商业银行金融创新。

  二是加大对大企业、大项目的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在合法合规、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出台大企业、大项目的金融创新策略。工商银行要积极推广循环式贸易融资、固定资产支持贷款、授限预留等方式,加大对煤炭资源整合和大型企业上下游供应商和经销商的信贷投入;中国银行要利用搭桥贷款、项目融资、并购贷款、信托理财等方式支持高速公路、大秦铁路、中南部铁路项目建设。交通银行要大力推广“供应链”融资项目,支持大型储运物流公司发展。

  三是加大中小企业、中小项目的金融创新。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2011年工商银行要继续完善太原朝阳街商圈商户联保贷款,解决小型商贸贷款难的问题,力争在全省进行推广;建设银行要探索推出“融货通”、“融税通”、“融链通”等融字系列产品,积极支持诚信和、红星化工等地方中小企业;交通银行要试点沃德财富网点小企业业务,实现零售信贷业务与私人银行的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中国银行要继续推动淡马锡中小企业加工厂的服务模式,完善发起、审批、发放、贷后一条龙的新型服务方式,有效提升中小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四是加大对外经济的金融创新。要开阔视野,创新贸易融资工具。中国银行要大力推广研发的“订单融资”、“出口融信达”、“国内融信达”、“融易达”、“通易达”等一系列集银行、保险、物流等业务特点于一身的供应链融资产品。研究省内大型集团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有海外分支机构商业银行的作用,让内保外贷等外汇金融产品覆盖有海外需求的省内支柱企业,有效满足外贸业务客户的融资需求。

  五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变农村地区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多元化需求的现状,创造可操作、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新型服务方式,使农村经济发展得到实惠、便捷的金融服务。完善推广“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信用贷款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方式,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担保的范围,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大力推广小额支付“村村通”和涉农直补“一卡通”信息管理系统,鼓励开展多种金融服务方式创新,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多样化金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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