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整治工作。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持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辖区内所有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此项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各企业负责推进落实。
(四)推进强制性关停,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工作。对我县存在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落后工艺、产品和设备实施强制性关停、淘汰。此项工作由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推进落实。
(五)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对全县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完成整改,取得省级资质检测授权,完成检测数据采集、传输自动化并与市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实现联网,筹划建设瞬态工况法尾气检测线。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推进落实。
(六)推进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完善我县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建设县域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和配备医疗垃圾转运车辆,确保全县医疗废物收集完整,得到有效处置。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推进落实。
(七)落实属地管理,确保环境安全。各部门、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各类工业企业以及产生、使用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单位的环境风险预防、预警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信息报送系统,保证不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重大以上环境事件,不发生被环境保护部通报和重要媒体曝光的、有严重影响的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越级环境信访案件。此项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局、县卫生局牵头,各企业、各医疗单位负责推进落实。
(八)完善档案资料。通过资料如实反映各项考核指标及其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建立标准、规范、完善的模范城档案资料体系,加强资料整理工作的检查、落实,保障验收过程各类档案资料的完整和统一。此项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推进落实。
(九)强化宣传,提升迎检氛围。组织全县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迎检氛围。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推进落实。
各责任单位具体任务详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保模范城复检攻坚阶段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环保模范城复检工作顺利完成,现调整我县环保模范城复检攻坚阶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 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宋玉红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