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实施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基本技能培训工程,力争实现全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构建城乡一体、覆盖全省、简单易用的就业信息平台,提高农民外出务工择业效率。清理城乡劳动者差别性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
第二节 加大制度性补助力度
稳步提高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报销水平,增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扩宽筹资渠道,上调扶贫补助标准。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扩大农村家庭生活补助覆盖面。完善农村灾民救助制度和重大疾病防控制度。逐步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经济补偿制度。
第三节 扩大财产增收途径
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土地权益流转收益应享尽享。按照同地同价、保障权益原则,健全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机制。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和推动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合理流转。开展水权和海权等体制改革和经营方式改革试点,拓宽农民用益物权领域。积极探索推进农村资产要素市场化,发展农村投资理财服务,释放农民财产性增收潜力。
第三章 大力推进宜居乡村建设
加强农村规划建设,注重整洁卫生、环境保护,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一节 优化农村建设布局
坚持发展、保护与文化传承相协调,科学编制村镇规划,促进村镇内部合理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点,加强与外部基础设施的衔接,推动名镇名村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示范、扶持、激励机制,开展“万村百镇”整治,因地制宜拆除空心村、合并小型村,规范对农民自建房的建设管理,努力打造安居、康居、乐居并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村镇。以县为单位,每年推进10%建制镇和自然村整治建设,到2015年完成全省一半以上的镇村整治。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水平。以农村道路、清洁能源、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信息畅通为重点,促进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衔接的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网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出行公交化步伐,建成覆盖城乡、快速便捷的公交客运网络。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农村能源结构中的比重,积极推广沼气、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等环保型能源,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加快建设与城镇供水网联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推进村村通自来水,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实施新一轮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加大农用地整理开垦力度,加快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和标准鱼塘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
第三节 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全面推进“五改”、“三清”和“五有”(“五改”指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三清”指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五有”指有村庄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有绿化美化、有垃圾收集屋、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等整治和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根本改观。开展农村卫生清洁行动,加快建设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系统,实现农村废弃物和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参照市政模式,设立村级环卫队伍,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长效清洁机制。大力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宣传力度,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
│ 专栏13: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 │
├────────────────────────────────────────────┤
│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区域 │
│农村连片整治试点。 │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605万人的饮水问题,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 │
│全问题。 │
│ 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现代标准农田500万亩。 │
│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危房改造54万户,基本完成农村泥砖房改造。 │
│ 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14.16万户、涉及64.95万人, │
│基本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住房问题。 │
│ 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建设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公共基础设 │
│施。 │
│ 大中型沼气处理示范工程:建设750宗大中型沼气示范工程。 │
│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农业投入品鉴定检测中 │
│心、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测中心2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测中心100个、省级农业标 │
│准化示范区200个。 │
└────────────────────────────────────────────┘
第四章 完善农业农村发展机制
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 完善农村要素资源配置机制
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快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以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商品房的制度,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农村急需的专业技术型、市场经营型人才引进和常驻机制,深入开展“大学生村官”、科技人才下乡等工作。整合各类支农资金,提高农业生产扶持资金使用效率。支持云浮建设全省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
第二节 构建农业农村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村镇银行覆盖面,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完善现代农村信用和担保体系,设立县级征信中心,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为贫困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支持。创新涉农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和微型金融服务,促进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显著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推进政策性农林渔业保险试点,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梅州等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
第六篇 统筹城乡 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把推进城镇化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第一章 提高城镇化质量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推动城市空间整合,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建设生态优美、和谐宜居的美好城市、幸福家园。
第一节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节点,构建以珠三角城市群为核心,以汕潮揭都市区、湛茂都市区和韶关都市区为重点,以沿海发展带和深(珠)穗-穗清韶城市功能拓展带为主轴的“一群、三区、六轴” (六轴指以沿海发展带和深(珠)穗-穗清韶城市功能拓展带两个主轴,云浮-肇庆-佛山-广州-河源-梅州、汕头-潮州-揭阳-梅州、惠州-河源和海安-廉江四个城镇发展副轴。的网络化城市发展战略格局。)的网络化城市发展战略格局。携手港澳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第二节 提升城市现代品质
合理确定人口空间分布和建成区开发强度,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生活设施,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打造高品质的城市公共空间。按照人性化、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交通、能源、市政、应急指挥等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城市。在大中城市大力发展大运量和常规地面公交,推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和完善城市慢行系统。继续加强人防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市市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到2015年完成200条城中村改造,基本完成城市内化工厂、钢铁厂、高危企业搬迁。强化城乡规划的约束力,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扩大公共活动空间,营造绿色和谐人居环境,建设一批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具有岭南特色的幸福城市、宜居社区。引导特大城市功能疏解和产业结构优化,缓解中心城区压力,预防和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
第三节 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以专业化、特色化、卫星城为取向,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和建制镇;以沿海、沿江、沿轨道交通站场为重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具有滨海、滨江岭南特色的小城镇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开发的城市综合体、新市镇。实施岭南特色老街区复兴工程,复兴一批拥有成片岭南建筑的老街、镇、巷,恢复水清岸绿的河涌。支持清远等市建设休闲宜居的大广州卫星城。
┌─────────────────────────────────────────────┐
│ 专栏14:城市提升项目 │
├─────────────────────────────────────────────┤
│ 城市地铁项目: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新增城市轨道交通通车里程350公里。 │
│ 城市供水项目:建设湛江鉴江供水工程、茂名东南部沿海地区调水工程、潮州港经济区供 │
│水工程、河源新丰江直饮水等项目,全面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 │
│ 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大中城市城中村200个。 │
│ 城市河涌整治项目:整治城市河涌100条。 │
│ 全省绿道建设项目:推进各城市内部绿道和社区绿道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强绿道网设施配 │
│套和使用管理,并在珠三角地区绿道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 │
│ 城际轨道交通沿线综合开发项目:选择若于珠三角城际轨道站点作为试点,制定并实施站 │
│点周边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建设一批城市综合体、新市镇或特色小镇。 │
└─────────────────────────────────────────────┘
第二章 强化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
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资源和引领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提升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扩大辐射范围,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第一节 提升广州服务带动功能
增强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强化组织经济活动和配置资源的中枢作用,突出发展服务经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在国际商贸中心、世界文化名城、国家创新型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和全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建设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
第二节 增强深圳创新引领功能
强化深圳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继续发挥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作用,加快推进发展模式、体制机制、科技、产业和社会文化全面创新,建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联手香港打造深港创新圈,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第三节 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带动作用
提升珠海、汕头、湛江、韶关等市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聚集经济和人口。加快建设粤东、粤西城镇群,带动区域整体发展。其他城市突出自身独特的城市秉赋,错位发展,壮大综合实力,形成多极发展局面。
第三章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把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层次,深化县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增强县域综合实力,推进富县强镇取得新进展。
第一节 提升县域综合实力
以壮大经济规模、增加财政收入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将发展县域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三化并举”,促进城乡互动协调发展。以工业园区为依托,改善投资软硬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发展配套经济和特色经济,大力培育县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以民营经济为主攻方向,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积极推进县域功能分区,不断优化县域空间布局。集中力量建设县城、中心镇和专业镇,2015年完成专业镇“一镇一策”转型升级改造。加快城镇化进程,通过完善教育、医疗等生活配套设施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县域城镇集聚,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和中心镇发展为中小城市。
第二节 深化富县强镇事权改革
积极建立扩权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县镇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县镇政府权力与责任相一致。优化镇级政府组织结构,规范上级派出机构与镇级政府关系,探索建立镇(乡)分类管理动态机制,激发镇(乡)发展活力。创新特大镇管理体制,赋予珠三角地区特大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完善基层政权组织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县镇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第四章 推进城乡一体化管理
坚持综合配套、协调推进,统筹城乡管理,推动城市资源向农村输出,促进城乡互动、良性循环、共同发展,珠三角率先建成全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先行示范区。
第一节 统筹城乡规划建设
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统筹优化城乡生产、居住、生态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力争到2015年全省实现所有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中心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80%以上村庄完成规划编制。制定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城市资源投向农业农村。探索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逐步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第二节 统筹城乡社会管理
改革传统的农村社会管理方式,推动城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构建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推进中山、惠州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支持汕头、佛山争取列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积极探索打破城乡分治,促进城乡互动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第三节 统筹城乡户籍管理
建立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加快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改革,加快消除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方面不合理的政策限制。统筹优化城乡劳动力结构和人口布局,特大城市要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大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全面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聚集。
第七篇 联动融合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紧迫任务,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提升珠三角,支持东西两翼振兴发展和粤北山区生态发展,统筹陆海开发,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章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树立新的开发理念,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全省的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生态发展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偏重的珠三角核心区域要优化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东西两翼和粤北部分地区进行重点开发。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农产品主产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遵循不同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构建“核心优化、双轴拓展、多极增长、绿屏保护”(“核心”指珠三角核心区:“双轴”指沿海拓展轴与南北拓展轴:“多极”是指以重点开发区域--珠三角外围片区、粤西沿海片区、粤东沿海片区和粤北山区点状片区为新的增长极;绿屏指以北部环形生态屏障、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以及蓝色海岸带为生态安全屏障。)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
第二节 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
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配套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政策。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生态激励型财政政策,加大对生态发展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实行按主体功能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按主体功能安排的投资主要用于支持生态发展区域和禁止开发区,按领域安排的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修改完善现行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引导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第二章 推进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突破体制障碍,强化统筹协调,整合内部资源,推进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升珠三角整体竞争力。
第一节 加快珠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
以交通一体化为先导,以广佛同城化为示范,积极推进珠三角基础设施、城乡规划、产业布局、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基本建成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络主架构、智能化电网、天然气主干管网和成品油输送管道,实现车辆通行费年票互认、公共交通一卡通和电信资费同城化;基本建立一体化水资源保护开发格局、信息化格局和区域产业协调发展格局;实现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群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城乡发展融合互动;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到2015年,基本实现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
第二节 提升珠三角区域整体竞争力
积极推进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建设,建立利益补偿和共享机制,增强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各经济圈内部及相互之间融合发展。打破行政体制障碍,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为全省转变发展方式发挥先导示范作用,建设成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和辐射带动华南、中南和西南地区发展的龙头。
┌─────────────────────────────────────────────┐
│ 专栏15:推进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重点 │
├─────────────────────────────────────────────┤
│ 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轨道交通网、公路网,提升拓展港口功能,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 │
│集疏运系统规划建设,推进运输服务一体化。 │
│ 能源基础设施:优化电源结构和布局,构建一体化智能电网、油品输送管网和天然气“全 │
│省一张网”,推进能源管理一体化。 │
│ 水资源基础设施: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调度管理一体化,促进供排分流,推 │
│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一体化。 │
│ 信息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信息网络,率先推进“三网融合”,推进信息服务一体化。 │
│ 产业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及现代农业为基础,形成空间集聚、产业集群、 │
│功能集成、高度协作、合理高效的产业一体化空间布局。 │
│ 城乡规划:统筹规划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镇集约发展,构建低碳生态化、高效能、高品 │
│质的城乡规划建设模式,明确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路线图。 │
│ 环保生态:统一规划建设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机制,统筹 │
│建设区域自然生态系统,合力构筑区域生态支持体系,建成生态城镇群。 │
│ 基本公共服务:推进资源共享、制度对接、待遇互认、要素趋同、流转顺畅,逐步统一城 │
│乡基本公共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