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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通知


  4、未经批准擅自举行非通常的宗教活动的,造成了3人以上人员轻伤或1人重伤以上等严重伤亡的安全事故,或给举办地生产、生活、交通秩序和公共环境等造成了大范围的混乱、阻滞和影响,或在当地造成很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或发生境外势力对我宗教事务进行渗透的情况,由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给予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并可以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5、凡查实累计3次以上发生本规定第二项或者本规定第三项情形的违法行为2次以上,宗教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

  十四、未经认定和备案或者被解除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的人员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宗教活动的

  (一)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二)执法依据: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并处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未经认定和备案或者被解除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的人员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宗教活动的;”

  (三)处罚裁量标准:

  1、未经认定和备案或者被解除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的人员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宗教活动的,在宗教界和社会未造成其他负面影响的,由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未经认定和备案或者被解除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的人员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反应较强烈的(接群众举报或投诉),或者经宗教事务部门批评教育和劝导,仍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并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3、未经认定和备案或者被解除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的人员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的(接到群众联名举报或投诉2次以上的),或者经宗教事务部门2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且态度恶劣,或者主持宗教活动时,造成1起以上的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由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并可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4、凡查实在一年内累计2次以上发生本规定第二项或者第三项情形的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并可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

  十五、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临时地点以外组织、主持集体宗教活动的;

  (一)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二)执法依据: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并处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罚款:(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临时地点以外组织、主持集体宗教活动的;”

  (三)处罚裁量标准:

  1、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临时地点以外组织、主持集体宗教活动的,规模较小,未造成安全事故,未给组织活动所在地生产、生活、交通秩序和公共环境等造成负面影响的,未发生毁损公私财物的现象,未发生境外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的,在社会上没有造成负面影响,由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

  2、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临时地点以外组织、主持集体宗教活动的,有一定规模以上的参加人员(30人以上),并造成了踩踏、拥挤等较轻微的安全事故,或者给组织活动所在地生产、生活、交通秩序和公共环境等造成了小范围的临时混乱、阻滞或影响,或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由宗教事务部门给予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并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3、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临时地点以外组织、主持集体宗教活动的,有一定规模以上的参加人员(30人以上100人以下),并造成了1人以上3人以下人员轻伤等较重的安全事故,或者给组织活动所在地生产、生活、交通秩序和公共环境等造成了较大范围的混乱、阻滞和影响,或对社会的负面影响较大的,由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并可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4、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临时地点以外组织、主持集体宗教活动的,有一定规模以上的参加人员(100人以上),并造成了3人以上人员轻伤或1人重伤以上等严重伤亡的安全事故,或给举办地生产、生活、交通秩序和公共环境等造成了大范围的混乱、阻滞和影响,或在当地造成很大的社会负面影响,由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并可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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