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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直机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直机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办函〔2011〕8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省直机关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直机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史健生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孟 军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岳华峰 西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范兴明 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孝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高秦安 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赵祁敖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
  赵 恒 省直机关纪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孟军兼任,副主任由赵祁敖、张敏忠(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高亚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赵少杰(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廉政建设监督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恒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田建华(省直机关纪工委调研员)、丑保明(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主任)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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