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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关于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深入实施重点资助计划,到2020年,在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中择优遴选125名左右进行重点培养,力争培养造就一批能够跻身两院院士、浙江省特级专家行列的领军人才。在极具培养前景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中择优遴选400名左右开展资助,促使他们早日成长成为我省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
  “党管人才、部门协作、用人单位为主体”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格局进一步完善,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省151人才工程为龙头,分层次、多渠道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更为健全,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服务发展。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在重点学科、关键技术和优先发展产业领域,重点培养紧缺急需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以人才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以人才发展优势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创新机制、以用为本。进一步解放思想,自觉遵循人才成长使用规律,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的中心环节,努力为培养人员的健康快速成长和充分使用创造良好制度环境。
  3.高端引领、强化储备。集中优势资源,实施重点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学术造诣精深、引领作用突出的一流领军人才,引领我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打破论资排辈,加强对年轻优秀人才的发现和培养,优化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结构,增强人才队伍发展后劲。
  二、严格人才选拔标准和程序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新性理论成果,或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具有战略思维、善于管理、市场运作能力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丰富和完善学科理论,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重点资助培养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知识深厚,创新能力强,在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所带领的创新团队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发展优势,并具有成为省特级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两院院士的发展潜力。
  2.入选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后,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作为主要成员在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基金、工程项目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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