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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序号

行动名称

行动目标

行动要点

牵头部门

七、

综合交通

提升行动

(一)强化区域交通枢纽地位,促进城市交通一体化发展。

(二)构筑公交为主导的客运交通体系,打造高效、畅达、一体化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三)积极打造低碳交通、绿色交通,提升交通系统整体品质。

1.重点完成南坪二期、丹平二期、深华快速、绿梓大道等城市快速路建设和沙河西路、皇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南坪三期、新区大道-彩田路连接线、五和大道-南坪快速连接线、坂银通道等连通原特区内外二线通道的建设;推进龙盐快速、坪盐大道、沿一线快速通道的前期研究。优先建设宝龙两区(含光明、坪山)的干线道路,完善原特区外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持续完善原特区内路网结构,完成红荔路西延、侨城东路北延、科苑路北延、梅林-布心通道等道路建设,推进翠竹路-布吉路的建设研究。

市交通运输委

2.完成轨道2、3、5号线及1、4号线续建工程,全面启动轨道6、7、9、11号线建设,加快推进轨道8号线建设;开展轨道12、14、16号线及4号线北延段的详细规划,到2015年形成覆盖中心城区和主要通勤走廊的227公里轨道网络。

市交通运输委

3.完善各类常规公交设施,“十二五”期间全市公交专用道规模达到500公里以上,大力推进公交场站建设。

市交通运输委

市规划国土委

4.加强原特区外人行过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轨道交通一、二期站点周边各类人行接驳设施;继续推进罗湖、福田、南山、盐田中心区步行系统建设。

市交通运输委

5.积极推进全市自行车道网络建设,加快推进轨道交通一、二期站点周边地区接驳自行车停车场建设,试点开展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

市交通运输委

城管局

6.加强交通综合治理,重点对布吉、平湖、福永、坂田等拥堵片区和梅林关、布吉关等拥堵通道及节点进行周期性的交通综治,改善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

市交通运输委

八、

城市安全

保障行动

(一)确保全市能源供应安全。

(二)完善城市污水处理体系。

(三)优化建设环卫设施,持续提高环卫处理能力。

(四)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1.加快水厂整合优化和升级改造,实施区域间供水干管的互连互通及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到2015年,新建给水厂3座,扩建给水厂3座,全市自来水供水规模达720万立方米/日以上,全市水资源供应能力达22.0亿立方米/年。

市水务局

2.积极推动非常规水利用,特别是污水再生回用,回用规模达220万立方米/日。加强再生水管网建设和再生水厂址布局规划,增加再生水供水管网长度和覆盖范围。

市水务局

3.完成抽水蓄能电站、光明燃机电厂建设,开展岭澳三期核电、前湾电厂二期、东部电厂二期、和鈺湖电厂扩建和云南水电送深第二通道的前期工作,完善深圳500千伏骨干输电网络,建设储能电站试验站、充电站和垃圾发电厂等工程。优化电网层级,提高电网输送和接收能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试点20千伏电网和智能电网。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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