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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序号

行动名称

行动目标

行动要点

牵头部门

五、

城市特色

塑造行动

(一)建设具有国际水准和城市特色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地标性建筑。

(二)突出城市多样化的空间特色,强化拥山滨海、人文与自然景观的紧密融合。

1.加快推进重点发展地区和城市中心地区地标性建筑的设计与建设,结合深圳歌剧院、当代艺术馆与规划展览馆、深圳科技馆、太子湾游轮母港等项目建设,塑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准、体现深圳文化形象的重大公共建筑。

市规划国土委

2.以“深圳香港城市建筑双年展”为重点开展各项文化设计活动,增强深圳作为“设计之都”的城市声誉。

市规划国土委

市住房建设局

3.到2015年,形成由300公里区域绿道、500公里城市绿道和1200公里社区绿道构成的衔接互通、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惠及民生的绿道网络体系。加快中心公园、深圳湾公园、儿童乐园、红岗公园、安托山公园、罗芳公园、围岭公园等城市公园建设进度,实现居民出门500米就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

市城管局

4.加强对历史文化和本土特色的保护。加大对大鹏所城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重点开展咸头岭遗址保护、大鹏所城二期工程、大万世居整体维护等重要的文物保护项目。

市文体旅游局

5.结合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大万世居客家民俗博物馆、三洲田庚子首义纪念馆等一批重大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促进对历史文化的宣传和保育。

市文体旅游局

6.在全市开展“三网融合”、“光纤入户”工程建设,逐步建立安全、方便、快捷的移动电子商务网和物联网。进一步强化深圳信息枢纽地位,通过高水平统筹规划世界级超算中心、储存中心、华南云计算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世界级区域信息网络体系。加强深莞惠区域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区域信息同城化,构建区域“无线都市圈”。

市科工贸信委

六、

生态环境

保育行动

(一)强化生态安全体系的建设和保护。

(二)实施建设用地清退和水土保持,促进生态恢复。

(三)加强对城市主要河流水系、岸线地区及近海水域的综合整治与保护。

1.坚守基本生态控制线,继续完善“四带六廊”生态安全体系,清理严重影响廊道节点贯通的建设用地。重点建设羊头山-梧桐山-坪山河生态廊道坪山河段、观澜河-福田中心区生态廊道观澜河段、西部沿海-深圳河生态廊道深圳河段3条生态廊道和平湖东区域绿地与梧桐山、羊台山-凤凰山与塘朗山、塘朗山与鸡公山、梧桐山与梅沙尖、大鹏半岛南北重要山体、平湖东区域绿地与鸡公山、马峦山与聚龙山等处的生态节点,推动节点内林相改造、裸露植被恢复、生物入侵整治、生态廊道连接、绿道网络建设等项目,保证重要植被斑块之间的连通。

市规划国土委

市人居环境委

2.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重点推进大鹏半岛、田头山、铁岗-石岩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和羊台山、三洲田、光明、观澜、松子坑和清林径等森林公园的建设。

市城管局

3.多渠道开源节流,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安全、优质供应。进一步完善水源网络系统,新建长茜支线、坂雪岗支线和盐田支线,扩建石松支线,连通清林径水库与公明水库,开展小型水库群的联网建设。

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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