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重视和加强休闲农业园区和新农庄道路、通讯、水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将各级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生态农业发展、村庄整治等项目与休闲农业园区和新农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以满足休闲观光旅游需求为导向,以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为目标,加快建设休闲农业园区和新农庄的旅游服务设施,努力提高配套程度和综合服务功能。
5.突出特色和科技含量。要积极引进适合休闲农业发展、品质优良的特种蔬菜品种、水果、花卉和其他观赏性动植物,大力推广设施栽培、生态养殖、立体种养、种养加一体化、有机农业等高效生态农业模式,使之成为休闲农业的重要功能、经营内容和活动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休闲农业纳入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地推进。市政府成立休闲农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委)。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休闲农业发展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解决休闲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实施和落实。各涉农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优化服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业主开发、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投入机制,即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业主开发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模式,多渠道投入。从2011年开始,我市将重点扶持休闲农业园区和新农庄建设,对休闲农业重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和奖励。各区市县政府都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对休闲农业的扶持力度。
(三)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简化审批手续,适当扩大担保物范围,满足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组织开展休闲农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信用等级,确定一定的授信额度,支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
(四)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兴办休闲农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妥善解决休闲农业发展的用地问题,对其涉及的非农建设用地,在其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用地手续。鼓励各经营主体通过对废弃园地、林地、荒地、荒山等进行开发整理,盘活集体存量土地发展休闲农业。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以协作、参股、合作、独资、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建设。
(五)组织实施示范工程建设。要重视休闲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努力培育一批风格独特、拥有自主品牌、示范带动作用大的休闲农业企业。认真组织实施新农庄示范工程建设,出台认定办法和验收标准,开展新农庄示范点的创建活动。全市计划每年评出20个示范新农庄。对被确定为市级的新农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