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灌站建设对解决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水问题作用显著,农民群众要求迫切、建设积极性高;
4、 泵站扬程在经济扬程内,不建两级及以上的泵站;
5、单站装机不低于11千瓦或设计灌面100亩以上;
6、实施方案要求一站一方案;
(二)农机抗旱排涝救灾服务队建设项目
申报地区有经常性干旱、洪涝灾害,旱片死角无固定式提灌站。有相应的基层农机抗旱排涝服务组织,能发挥农机抗旱排涝服务队机动灵活的优势,有效应对干旱、洪涝等突发性灾害,重点解决区域性的抗旱、防洪、人畜饮水等问题。
(三)机械化节水灌溉建设项目(需与省厅商定)
该项目应该是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园区,而且示范带动性好,能促进农民增收;地方政府和业主积极性高,资金自筹能力强;项目区水电、交通等基础条件好。
(四)万亩机电灌溉示范区建设项目(省农业厅确定,实施方案另作要求)
示范区有提水灌溉的需求,水源、电力、交通有保证,提水灌溉区域相对集中连片。当地政府有协调和投资共建示范区的积极性和规划,示范区群众或业主有投资投劳的积极性。示范区有农业产业化项目。示范区建成后,能有效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
二、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申报方案必须具备的内容)
(一)项目基本概况:包括经济地理特征、人口、耕地面积、农业种植状况、灌溉情况、水源、电力、渠道等基础数据情况;
(二)项目建设地址、管理主体及其负责人联系方式:包括项目地详细通讯地址;项目建成后管理主体及其管护机制、责任;管护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建设主要内容和各部分的投资金额;
(四)项目资金筹措形式:包括各项资金具体筹措渠道、金额;
(五)村民“一事一议”情况:包括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试点的项目所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比例等情况;
(六)主要技术方案:设计原则、设计依据、执行的技术规范等;
(七)项目效益分析:包括项目实施前后农业产业结构、用水需求、灌溉能力、保障水平、农业产量产值、农民收入等对比情况(列表说明);
三、项目资金用途
重点用于农村机电提灌站修复、技改、更新或者新建,抗旱排涝救灾服务队建设,机械化节水灌溉建设,万亩机电灌溉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