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在填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相关附表(见附件2)前,要正确理解各项指标并与相关部门,尤其要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力求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二)请各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按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并确定申报企业,出具推荐意见,提交预申报资料,包括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预申报书。
(三)各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汇总新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提交新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附电子版)和新申报企业技术中心联系方式汇总表(见附件5,附电子版)。我委将根据各市州前期工作完成情况,适时通知各地向省政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联 系 人:刘方柏 安帅
联系电话:028-86265751
附件:1. 201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认定行业领域
2.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及附件(略)
3.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筑行业类)评价指标体系(略)
4. 2011年新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略)
5. 2011年新申报企业技术中心联系方式汇总表(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认定行业领域
汽车行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变频驱动、电动空调、汽车电子、电池生产及回收)。
生物医药行业:生物技术药物、创新中药及化学药品制造,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节能环保领域:高效节能技术及装备和资源循环利用装备、环保技术、材料、装备及节能环保服务。
新材料领域:绿色电子、信息产品、电气设备封装及焊接材料、钒钛新材料、硅锂材料、化学新材料、稀土新材料、特种高分子材料、超硬材料、生物医药新材料等。
新能源领域: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煤的清洁高效利用、电池储能装备等。
电子信息行业:软件与信息服务、电子器件(集成电路、网络与通信、数字视听、军工电子、新型平板显示等关键元器件)、电子模具及精密零件、计算机与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信息安全产品、电子装备、航电与空管等。
机械行业:铁路运输设备、工业自动化、石油天然气钻探及建筑工程机械、化工机械、清洁高效能源装备、工具及量具、关键零部件。
煤炭行业:煤炭开采及加工、瓦斯综合治理及灾害综合防治、煤化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