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工作由省风景园林学会负责具体实施。评选出的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项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
(二)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项目由规划设计编制单位自主申报,经设区市风景园林主管部门初审同意,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有关材料报送省风景园林学会秘书处(省厅126室)。联系人:李小龙 ,联系电话:0791-6278823、13970881508
(三)由省风景园林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意见报厅审定。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应由牵头单位申报,并先行征求合作单位意见,附合作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联合申报证明材料。
(二)一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再另行申报。
附件:江西省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
二0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江西省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公章)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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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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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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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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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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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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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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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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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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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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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起
讫时间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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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审
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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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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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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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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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
编制人员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在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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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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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自评报告(规划设计构思、景观布置、创新与特色):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单位此次填报的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申报材料如有虚假,本单位将自动退出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的评选,并自愿接受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所作的处理。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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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风景园林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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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组意见:
组 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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