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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卫生局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2.加强信息交流,推动活动开展。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卫生局网站开辟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各单位和各工作小组活动信息每周上报不少于一篇,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宣传处每周编发一期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并定期对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也要开办网上专栏,编发简报,及时反映活动情况。
  3.加强典型报道, 反映活动亮点。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集中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对内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各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宣传工作,要与新闻媒体建立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充分调动新闻媒体对卫生工作的宣传热情,争取媒体的大力支持,通过对外宣传,充分反映学习实践活动的亮点。
  四、工作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指导性,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上级精神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要组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宣传报道队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主题宣传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纪念建国60周年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宣传的过程变成深化学习实践的过程,以宣传的效果检验学习实践的成效。
  2.紧扣主题,把握导向。宣传工作要全面、准确地体现上级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紧扣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要求,突出重点工作,反映全局情况。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着力创新,讲求效果。要积极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注重宣传报道的受众效果,努力打造宣传报道工作的新亮点。
  4.加强联系,步调一致 。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宣传报道联络员制度和定期通气、碰头制度,及时总结和部署工作。请各单位于3月18日前将负责宣传信息工作的人员名单报送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组。
  联系人:刘华彬、刘晓,联系电话:65217067
  电子信箱:wsjxcz65217067@126.com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苏州市卫生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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