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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和《2011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管,实现现场与市场监管的联动
  一是开发“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督信息化管理网络,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实物安全状况实施动态化监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在信息网上公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时间落实整改消除隐患的,记入不良行为纪录。二是推进网上远程监管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及今年拟创建标准化的工地和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均应安装网上远程视频监管系统,以便建筑安全监管人员随时了解掌握工地安全现状。三是建立现场与市场联动的监管机制,树立协同治理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加大市场清出力度。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降低或吊销资质。通过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形成一个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和从业人员的素质与能力
  一是继续抓好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考核工作,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能力。二是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对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考核,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水平。三是围绕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对全省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科长进行轮训。四是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知识的轮训和考核,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五是做好新颁发的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工作。

  附件2:
  2011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杜绝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二、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
  一是制订出台《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加大对工程参建方的监管力度,制订出台与网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配套的《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监管暂行办法》。三是为规范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投诉工作,争取出台《江西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办法》。
  三、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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