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月1日起,工业制造企业自行设计并产品化的设计项目;工业设计机构与工业制造企业已签约拟产品化或已产品化的设计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或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大奖、授权发明专利,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示范推广应用项目;其它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原创作品产业化项目。
3.申报条件
(1)产业化项目。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院校可与企业联合申报)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已在本省范围内实施,项目承担企业要具有较强的工业设计实力或与工业设计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企业投入该成果产业化开发资金100万元以上;项目具备相关实施条件,有实施场地,有相关资质条件或证明,有用户合同支撑等。
(2)原创类项目。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院校可与企业联合申报)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申报项目设计应具备独特的设计优势,具有整合产品优势的能力,且有明确的服务目标群体,经设计后的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二)工业设计平台(能力)建设
1.重点方向
围绕提升工业设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搭建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及能力提升项目。
2.支持范围
工业设计的关键技术或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工业设计服务外包平台、工业设计人才培训与交流平台、工业设计国际合作和交流服务平台、工业设计法律服务平台、工业设计投融资平台、工业设计基础数据库或资源信息库等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等。
3.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院校可与企业联合申报)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机构具有完善的服务机制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章;具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技能和富有效率的管理团队;已有较为成功的服务案例等。
(3)项目具有共享、公平、开放等公共特性,有较好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共享机制及服务模式合理可行,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工业设计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1.重点方向
符合我省“7+3”优势培育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对提升我省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求的工业设计技术研发项目。
2.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解决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工程、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仪器仪表、家具、酒类包装等领域的工业设计重点、难点关键技术或软件系统研发项目;鼓励科研机构、设计单位、高等学校开展基础性、通用性、前瞻性的工业设计研究;优先支持提高工业设计的信息化水平,支持工业设计相关软件等信息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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