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厅属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央、省委有关精神,按照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制度等方面要求,采取形式多样、高效便捷的公开形式,落实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充分保障党员各项权利,党员满意率达90%以上。
7、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以思想政治工作为重点的群众工作,“群众工作示范单位”试点工作取得可喜成效,有力促进了厅直机关干部职工创造性、主动性、积极性的提高,单位内部和谐稳定,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赴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厅直单位达100%。
8、厅直机关党委绘制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编写发展党员工作请示性、批复性、决议性和事务性文书参考文本下发给各基层党组织,有计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党组织达100%。
9、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中当先锋、作表率,党员队伍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先进模范人物,党组织所在单位(部门)各项工作走在厅直机关前列。
10、厅直机关党委继续争创“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特别优秀奖”党组织,厅机关争创全省文明单位,有条件申报的厅直单位力争100%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四、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11年1月1日-2011年3月31日)。各单位(部门)党组织根据厅直机关党委2011年工作要点和本实施方案精神,紧紧围绕全年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对党建工作提升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提升党建工作水平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实施方案,细化提升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措施,并及时将活动方案报送给厅直机关党委。
(二)组织实施(2011年4月1日-2011年10月31日)。厅属各级党组织按照各自制定的党建工作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力在党建工作融入并服务中心工作、党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党建工作推进保障机制建设、党务工作组织领导水平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党建工作提升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提高(2011年1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厅直机关各党组织以本方案4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进行自我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认真改进,形成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建工作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工作的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欧阳泉华;副组长:厅巡视员邹明泉;领导小组成员为厅直机关党委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直机关党委,由凌卫同志兼任主任,史美保任常务副主任。厅属各级党组织是党建工作提升年活动的责任主体,党委(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党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务工作部门组织实施,把党建工作提升年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