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委)纪检监察机构,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5月份,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纪委八次全会、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推进建设行业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安排
1、开展上廉政党课活动。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组织开展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专题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省厅监察室拟将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提供给各单位作为教材。各单位要针对行业特点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干部,通过剖析案情、以案说法,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请各单位将“十一五”(2006年-2010年)期间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梳理,范围包括本级和本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所属单位,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口汇总并报送。“十一五”期间,各单位每年都统计上报了违纪违法案件,可从中选取涉案人职务高、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的案件,并整理提供案例分析文字材料。内容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情况(附判决书)、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汲取的教训及预防对策等。每个典型案例的篇幅不超过2千字。典型案例材料于4月10日前传真至0791-6229054,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xjsjjjc@163.com,联系电话:0791-62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