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小水电企业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
(赣发改商价字[2011]1046号 2011年5月31日)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关于对部分省市小水电企业进行调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调研内容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发电企业。
(二)内容:
1、小水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总体情况和不同类别的代表性电站情况)。
2、现行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方法存在的问题。
3、对小水电上网电价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4、已投产或在建小水电投资主体变更情况和问题,小水电现行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改革建议。
5、填报2010年小水电情况汇总表1和小水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2。
二、具体要求
(一)此次调研是国家发改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情况真实,数据准确,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的调查工作。按属地(包括上江西电网)原则,请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按附表1、2内容,填报所在地小水电发电企业有关情况后,报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
(二)请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选4-5个小水电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召集小水电企业进行座谈。同时按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上报的附表2,选择10个不同时期、不同规模、不同调节性能、不同投资主体等具有代表性的小水电企业,认真填报小水电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2,并汇总上报附表1。
(三)2011年6月份,我委将组成调研组分别到小水电资源比较丰富的设区市进行现场调研,召集部分小水电企业进行座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请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2011年7月5日前,根据现场调研和座谈情况,按照调研内容形成的调研报告和调查表,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方式上报我委(商品价格处王迪志,联系电话:0791-6268951,电子邮箱:wangdz@jxdpc.gov.cn)。
请各地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及时上报调查材料。
附件:1.2010年小水电情况汇总表
2.小水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
附件1:
2010年小水电情况汇总表
市、县 | 电费结算方式 | 电站座数 | 总装机容量 | 上网电量 | 上网均价 | 备注 |
(个) | (万千瓦) | (万千瓦时) | (元/千瓦时) |
县(市、区) | 上县级电网 | | | | | |
上江西电网 | | | | | |
县(市、区) | 上县级电网 | | | | | |
上江西电网 | | | | | |
县(市、区) | 上县级电网 | | | | | |
上江西电网 | | | | | |
县(市、区) | 上县级电网 | | | | | |
上江西电网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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