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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区居民家庭“改厕”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改造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和管线的建设和梳理,由主管单位按"改厕"工程进度要求统一实施。居民家庭内部厕所改造所涉及的卫生设施等经费按一定的比例由受益居民家庭承担。对低保、重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居民家庭,改造经费给予减免。

  通过改建改造增加的房屋面积由产权管理部门依据有偿、便利、就近的原则以出售或租赁的形式予以明确。

  四、工作步骤

  根据城区"改厕"工程工作面广量大、综合性强的特点,在四年内分三个阶段完成"改厕"工作。

  第一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3月):一是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准确数据;二是编制完成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三是元旦前召开工程动员会;四是春节后举行项目开工仪式;五是做好全面开展城区"改厕"工程的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2011年4月~2013年11月):一是按照确定的方案计划,全面实施城区"改厕"工程;二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报道"改厕"工程进度和成果。

  第三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11月):一是全面完成城区"改厕"工作;二是全面总结成果,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宣传"改厕"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保证"改厕"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为总指挥,市有关部门和沧浪、平江、金阊三区领导为成员的苏州市城区居民家庭"改厕"工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三个城区及市住建局、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局、市容市政管理局、水务局、土地储备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办公。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工程领导小组和工程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及改造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改造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改造工程。各区政府成立居民家庭"改厕"工程指挥部,具体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居民家庭"改厕"工作。

  (二)职责分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市、区联动,协调配合。各区政府按工程领导小组和工程指挥部的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项目,做好居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落实区财政负担的经费。各项目带动实施单位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自项目的改造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改厕工程的各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制订项目资金运作方案,筹措改造所需资金,并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市住建局负责制订项目改造实施方案和各项有关改造政策措施,编制改造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协调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置补偿办法。市规划局负责改建、改造规划设计方案的会审把关工作,并做好"改厕"工程定销房的选址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雨污水管网等建设。市文广新局负责文保、控保建筑的确认,修复方案的分类指导,重点控保建筑的修复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做好"改厕"工程定销房供给。其他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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