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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通知

  领域改革

开展第五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市发改委、法制办、监察局,市编委办,行政服务中心

实施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做好部分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政府购买服务等试点工作

市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财政局

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

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国有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

市国资委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再次腾飞

市经信委、发改委

22

推动金融
  改革创新

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苏州银行开设分支机构,积极筹建东吴人寿保险公司,增设村镇银行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市金融办、苏州银监局

鼓励商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引进和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加强苏州工业园区沙湖股权投资中心等载体建设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年内争取10家企业上市融资

市金融办

23

全面提高
  开放水平

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增强一般贸易核心竞争力,深度开发多元化国际市场,有效应对贸易摩擦,保持外贸稳定增长

市商务局

扩大利用外资规模,调整利用外资结构,大力引进区域性、功能性总部等服务业项目,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产业链龙头企业和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

市商务局、发改委

建设各具特色的服务外包载体,帮助企业承接外包业务

市商务局

完善境外投资重点培育企业信息库,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走出去”,力争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通过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考核

市商务局、发改委

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高标准建设各类特色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出口产业集聚检验检疫监管示范区

市商务局、苏州海关、苏州检验检疫局、发改委

以世界名城为主要对象,积极缔结国际友城

市外事办

24

对口援建与
  对内合作

加强对口援建和南北挂钩合作,推进援建项目和共建园区建设

市发改委,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

着力提升功能、加快城市现代化(3项)

25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修编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展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和中环快速路前期研究

市规划局

建成京沪高速铁路苏州段,做好沪通铁路、通苏嘉城际铁路、沿江城际铁路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苏州火车站北广场建设任务,续建南站房和南广场配套工程

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城投公司

高铁快速路建成通车。实施312国道苏州改线段和苏虞张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新建东环快速路南延、南环快速路西延二期工程,改造和修建干将路等城市道路

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吴中区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基本建成轨道交通1号线,抓紧建设2号线,开工建设4号线及2号线延伸线

苏州轨道交通公司

加快太仓港码头建设,开辟加密航线,力争货物吞吐量突破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300万标箱。继续整治苏南运河航道和杨林塘航道

市交通运输局、太仓港口管委会

启动太仓港疏港高速公路和张家港核心港区集疏运高速公路工程

市交通运输局

高标准推进虎丘地区综合改造、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

金阊区、平江区政府,市住建局、园林和绿化局

建设特高压工程和智能电网

苏州供电公司

新增人防设施66万平方米

市民防局

26

全面提升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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