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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市十大民生工程201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市十大民生工程201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苏府〔2011〕4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十大民生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苏州市十大民生工程的意见》(苏发〔2010〕2号)要求,现将苏州市十大民生工程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政府将对民生工程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动态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应于年中和年末分别组织一次自查活动,并将结果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将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配合,扎实推进,确保我市十大民生工程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苏州市十大民生工程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年 度 工 作 任 务

牵头责任单位

富民工程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左右。

市发改委、农办、统计局

2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市实现新增就业16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万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巩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成果,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保持在95%以上,积极探索建设24个充分就业“示范社区”。

(3)组织提供10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确保苏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达到95%以上。

(4)积极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全年新增创业孵化基地24个,创业培训1万人以上。

(5)上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局

3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全市新增个体工商户2万户,新增私营企业1万家,净增注册资本800亿元。

市经信委、苏州工商局

4

(1)完善农民增收致富的政策框架,研究出台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增加低收入农户、老年农民收入的政策意见,千方百计实现农民增收目标。

(2)深化“三大合作”改革,做大做强做优一批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农民持股比例达到95%,进一步提高股份分红水平;村级集体经济总资产和总收入均增长12%。

市农办

5

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完善惠民价格举措,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

市物价局

保障工程

 

6

(1)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2)新增农保转城保8万劳动力,15万名在校大学生纳入居民医疗保障。

(3)实行各统筹区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保障项目、待遇标准、医疗救助和管理制度“五统一”。

市人社局

7

提升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人均筹资标准达到500元左右。

市卫生局

8

(1)大力推进女职工妇女病体检工作。

(2)扩大生育保险按诊疗服务项目付费的生育并发症病种范围。(3)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建立苏州市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

市人社局

安居工程

 

9

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体系,尽快制定审核程序和租金标准,加快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尽快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市住建局

10

(1)组织建设供应保障性住房10853套,其中新增公共租赁住房8349套,组织供应经济适用住房2220套、廉租住房284套。城区计划组织建设、供应保障性住房2389套,其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489套,组织供应经济适用住房800套、廉租住房100套。

(2)市区启动22个城中村整治改造。

(3)城区居民家庭“改厕”工程。

(4)实施南环新村危旧房解危改造工程。

(5)市区综合整治老住宅小区和零星居民楼120万平方米。

市住建局、土地储备中心、市容市政局,平江、沧浪、金阊区政府

11

全市新增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30万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健民工程

 

12

加快建设一批卫生重点项目,推进苏大附一院平江分院、苏大附儿院园区总院、金阊新城医院、市立科技城医院和市立医院本部的门诊急诊综合楼建设。

市卫生局

13

(1)调整基本药物目录,贴近人民群众的需求。

(2)对全市符合条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免费服药和服药后安全检测项目。

(3)制订苏州市健康城市建设新一轮发展规划(2011~2013年),实施健康促进“百千万工程”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努力争创全国首批建设健康城市示范城市。

(4)推进以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医疗便民服务“一卡通”工程,城乡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其他人群达60%以上。

(5)新建20家0~3岁科学育儿中心,建立区域性青春期教育馆5所。

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14

(1)加强市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

(2)建设苏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苏州工商局、市商务局,平江、沧浪、金阊区政府

15

(1)改造市区五卅路体育场馆,完成新体校三项配套工程建设。

(2)构建10分钟健身圈,办好“假日体育”俱乐部大联赛、第三届外企运动会等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办好全民健身大课堂。

(3)全面推进体育现代化第二阶段工作,加强各类示范点建设,做好省的迎检工作。

市体育局

救助工程

 

16

(1)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推进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进程。

(2)在有条件的县(市)推广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健全综合减灾协调机制,推进县(市)、区级综合减灾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完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目录和仓储制度。

(3)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人员实施专项医疗救助。

(4)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启动对低收入群体的临时物价补贴机制。

市民政局、人社局、物价局

17

(1)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5张。

(2)出台《苏州市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

(3)普及养老机构床位综合责任险、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责任险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4)建设市社会福利总院。

市民政局

18

在各县级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或康复室(站),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或发放护理补贴。

市残联

素质工程

 

19

(1)制订《苏州市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全市新改扩建幼儿园78所,在公办园受教的幼儿占比达80%以上。

(2)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全市新建小学9所,初中5所,完成市立达中学新校、景范中学金阊校区、市盲聋学校新校建设和苏州中学校园整体改造。

(3)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3所、省三星级职业学校1所,公办中职学校80%达到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标准。

(4)制定出台《苏州市城乡教育一体化市(县)、区评估标准(试行)》,启动城乡教育发展一体化先进市(县)、区的评选工作,推进城乡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到65.5%。

市教育局

20

深入推进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突出“1010工程”,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500个,其中国家千人计划10人,省双创人才及团队50人。

市科技局

21

加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免费培训城乡劳动者30万人。

市人社局

22

实施公共文明建设规划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行动计划,积极创建文明示范城区,争创一批全国文明单位、文明镇村和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力争我市高标准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

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

文化工程

 

23

(1)办好太湖文化论坛首届年会。

(2)启动建设苏州“中国昆曲”剧场。

(3)建设市档案馆新馆。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档案局

24

(1)推进有线数字电视向高清、双向升级,城区、镇、村双向化率分别达到100%、80%和50%,高清互动用户市区力争达到10万户,5个县级市达到8万户。

(2)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农村“基本现代化广电站”、乡镇评弹书场建设和城乡一体广播全覆盖。

(3)人均公益性文化设施面积达0.15平方米。

市文广新局

25

(1)组织开展好2011群星璀璨“我们的节日”、“天天有”、市直舞台艺术“四进工程”和“城区各广场主题活动”等文化惠民系列活动。

(2)继续开展好文化“三送工程”,组织实施“昆曲为在校学生公益演出普及工程”等,努力扩大覆盖,扩大影响。

市文广新局

环境工程

 

26

认真执行环境评价准入制度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禁新上高污染、高排放项目。

市环保局、发改委

27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继续增加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2)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量超过200家。

(3)继续抓好淘汰落后产能、化工整治、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治理、水泥行业结构调整等工作。

市经信委、环保局

28

(1)推进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

(2)整治市区6条黑臭河道。

市水利局、环保局、太湖办

29

(1)推动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工程项目、餐厨垃圾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2)实施干将路综合整治工程。

(3)加强市区灰霾监测体系建设,加大建筑扬尘防控力度,落实第三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促进高污染车辆淘汰或转出。

市市容市政局、环保局

30

(1)加快石湖景区整体开发建设,推进环古城三期、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等重大景观绿化工程,市区新增绿地500万平方米。

(2)确保苏州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列。

(3)年内确保苏州生态市通过环保部的考核验收。

市园林绿化局、环保局

31

农村新增林地绿地8万亩,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4.7%。

市农委

32

实施虎丘地区综合改造。

金阊区政府、市住建局、园林绿化局

33

实施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

平江区政府、市住建局

交通工程

 

34

基本建成轨道交通1号线,抓紧建设2号线,开工建设4号线及2号线延伸线。

苏州轨道交通公司

35

(1)新购公交车700辆,国Ⅲ公交车比例达到80%,空调车比例达到70%。

(2)建设苏州汽车南站综合公交枢纽。

市交通运输局

36

(1)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新增农村客运线路10条、农村客运车辆50辆。

(2)有序拓展镇域公交网络,新增镇域公交3个,五市(县)镇域公交乡镇覆盖率达到75%。

市交通运输局

37

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及路口优先道建设进度,重点将路权向城市公共交通倾斜。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平安工程

 

38

(1)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2)建设城区社会治安监控系统五期工程,在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城区的街巷、社区等新增监控点300个左右。

市公安局

39

(1)抓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2)完善“12348”系统,深化全市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半小时”便民法律服务圈。

(3)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抓紧“六五”普法规划的调研和制定。

市司法局

40

层层落实信访责任,注重信访信息预警预报和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力争全市信访总量下降10%、越级上访量下降10%。

市维稳办、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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