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民生方面评议的具体内容:一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情况: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的情况;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应保尽保”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检查的情况。二是新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和宅基地审批:用于农村建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大于当地可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0%(其中农村住宅改造建设不少于5%)的执行情况;农民宅基地审批严格落实“批前四公开”和“批后四到场”制度的情况;规范农民建房用地收费的情况。三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农村土地登记上门服务活动的情况,当年申请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是否达到90%。四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年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100%纳入基层群测群防网络;当年发生的地质灾害是否及时得到应急处置;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实施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用地保障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的情况。五是国土资源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工作流程、办事结果等公开情况;经批准的新一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100%进行公示;办事窗口整洁规范,实行定岗定责、挂牌上岗,推行微笑服务和文明用语,各项办事指南完备等情况。
行政审批规范高效方面评议的具体内容:一是行政审批事项由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接办分离、一次性告知、网上审批、限时办结、结果公开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改进工作作风方面评议的具体内容:一是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等落实和执行情况;二是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主动公开事项是否按规定全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是否按规定办理和答复;三是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六条禁令执行情况;四是设立服务咨询和监督电话,受理、办理、答复群众和项目单位咨询、建议批评及举报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着力解决征地拆迁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评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侧重于群众意愿的尊重、征地拆迁程序规范、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以及征地拆迁行为监督检查等方面,具体包括:
一是严格农用地转用征收 “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的执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落实情况。二是征地审批工作中“四个不批”的规定执行情况。三是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情况、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制度落实的情况。四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审核、许可是否规范。五是征地中涉及房屋拆迁的,落实“先安置、后拆迁”规定的执行情况;宅基地征收是否按规定给予补偿。六是对征地拆迁中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依法制止并查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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