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按注册的账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填写《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上传《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以及附件材料。同时,按规范要求制作项目资金评审资料上报市(州)、扩权县(市)经信委和财政局审核。
(二)市(州)、扩权县(市)经信委负责审核项目申报资料是否规范、建设内容是否真实、建设进度是否按计划实施等内容,市(县)财政局负责审核企业经济效益指标、财务状况、资金筹措情况等内容;
(三)市(州)、扩权县(市)经信委和财政局将审核通过的项目评审资料联合行文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四)省级企业直接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报;省级部门所属企业通过归口管理部门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报;央属在川企业和地方企业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资金申请报告可由项目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或者具备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编写提纲编写(见附件三);
(二)项目评审资料按规定的装订顺序和格式制作成册上报1式5份;
(三)市(州)、扩权县(市)经信委和财政局联合上报文件和项目汇总表(附件六)1式4份,报送省经信委新兴产业推进处3份、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1份;
(四)2011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料申报分二批进行,第一批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截止时间为6月15日。请各地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将项目申报资料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第二批项目资料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省经信委联系人:邓采霞 肖绍富
联系电话:028-86268230
省财政厅联系人:龙广领
联系电话:028-86725527
项目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8-87827252
附件:1、《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新资金申报指南》(略)
2、《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略)
3、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及附表(略)
4、附件材料有关附表(略)
5、项目单位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6、2011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略)
省经信委
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五
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样本)
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我公司声明:此次申报的四川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提交的项目资金申请表、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附件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