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苏利冕
副组长:倪 炜 市政府
徐畅成 市环保局
成 员:董维克 市发改委
张镇岳 市财政局
罗近林 市城管局
陈南翔 市质监局
王伟标 市公安局
袁朝晖 市规划局
章国乾 市工商局
胡 杰 市环保局
奚 明 海曙区政府
张极星 江东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