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
(甬政办发〔2011〕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宁波经济科学、高效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方式转变、融资渠道拓宽的作用,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市企业改制上市的步伐,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六个加快”的战略决策,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政策扶持、优化环境”的方针,以优势企业、成长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企业为重点,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加快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保障“十二五”期间社会资金要素供给,推动宁波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目标。上市公司队伍迅速扩张,优质后备资源不断丰富,构建起以民间资本为主体、成长性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宁波上市公司板块”,境外上市和地方资本市场建设有突破性进展,成为全国资本市场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力争到“十二五”末境内外上市企业家数突破100家,“十二五”期间上市公司首发融资和再融资金额超过500亿元。
二、积极培育优质上市公司后备资源,促进企业多渠道融资
(三)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围绕宁波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目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培育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高成长、高增值、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企业,创造条件发展成为优质上市公司;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市市场前景好、成长性高的中小企业,择机改制上市;资本市场发展现状与经济水平不相适应的地区,要加大力度鼓励和促进一批优质企业改制上市,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带动作用,再创发展新优势。“十二五”期间,要继续保持200家左右的拟上市企业培育队伍。
(四)做好股份公司规范设立。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公司设立,合理设置股东结构和股权比例,注重引进有实力的专业化的战略投资人,优化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建立具有战略联盟和合作关系的开放型股权结构。
提倡企业整体改制。采取分拆设立的公司,在将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重组进入股份公司时,与其对应的土地、房产、商标及其他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必须同时进入股份公司,并且通过整合主营业务形成完整的产、供、销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