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
(津政办发〔2011〕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切实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按照《
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2009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和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安排,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和平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等27个单位被评定为优秀等级,河北区人民政府、市教委、市安全局等31个单位被评定为良好等级。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结果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10年度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结果
一、优秀单位(27个)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蓟县人民政府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司法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水务局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