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工作投入。根据我市智慧城管工作总体部署,在利用原有数字城管和整合各方资源的基础上,据估算,市级平台项目建设投入约需10350万元,其中:一期建设约需705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智慧城管平台设备购置、软件开发、过渡场地改造、办公用房购建等;二期建设约需330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业务管理、应急指挥、队伍管理等决策辅助应用系统开发和行业监管拓展项目。今年始,年度运行维护费用约需7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平台服务外包、设备租赁、办公经费等。市区两级应健全日常维护经费保障机制,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同时,各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在人员编配、项目立项、政府采购、技术指导、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等方面创造条件、简化手续,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运行保障,完善机构建设。为加强智慧城管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以原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为基础,成立市智慧城管中心,为市城管局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市智慧城管的具体实施工作,具体单位级格另商,由相关部门报市编委审定。同时,鉴于目前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办公条件,为充分发挥智慧城管作用,确保系统设备安全,购置或新建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办公用房,以满足我市智慧城管快速发展需要。
(四)加强技术保障,确保信息畅通。为避免重复投资,节约建设资金,凡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信息资源在政府部门之间应无偿共享,其他各类人口、企业、政府审批以及城市CIS数据、卫星影像图数据、空间地名数据、在线监测(监控)、三维地图等应实行信息实时共享。充分利用规划部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公安部门视频资源、工商部门沿街商店管理资源、环保部门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沿街店面油烟排放设施等信息数据,为管理工作提供方便。各区应因地制宜,在充分利用公安视频的基础上,适当安装部分必须的视频监控探头,并辅以车载视频系统、单兵执法系统、高清智能探头等科技手段,构筑全方位的城市管理智能体系。同时,市智慧城管系统应根据部门工作需求,在建设过程中为实现信息相互共享创造条件。
(五)加强制度保障,完善配套政策。尽快制定出台《宁波市智慧城管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为智慧城管建设管理提供法律支撑。加快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制环境建设,针对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特点对现有法规加以调整补充,或制定专门条例予以规范。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难点热点问题。
附件:宁波市智慧城管协同网络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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