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阶段(6月初~9月上旬)
1. 项目招标工作。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招标选择技术力量强的单位承担系统建设任务,确保系统的高标准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2. 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平台建设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市级平台硬件建设主要为服务器设备、数据库系统、移动终端和办公设备等;应用软件建设主要为GIS共享服务平台、统一GPS平台、统一视频监控平台和综合评价与决策分析系统等。各区同步开展相关平台建设工作,整合、增设相关探头,购置移动终端和办公设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3. 信息资源共享与接口开发工作。利用全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接口,实现主要行政部门的城市管理相关信息的共享。各区同步开展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接口的开发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4. 网络开通工作。依托现有政府外网和无线通信网络,建立连接市、区城管部门和主要相关部门的网络,实现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
5. 优化管理模式。完善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工作,规范信息处置流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和考核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6. 信息采集工作。各区做好辖区内智慧城管信息专业采集的需求编制、项目招标工作。(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
7. 人员培训工作。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三)调试阶段(9月上旬~9月底)。开展GIS共享服务平台、统一GPS平台、统一视频监控平台等主要系统功能测试和系统联调,完善与六区和市级主要相关部门系统的接口功能,力争9月底投入试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五、健全我市智慧城管建设的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保障,理顺工作体制。体制建设是完善现代化新型城市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是智慧城管平台得以良好运行的基础。为统筹全市智慧城管工作,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宁波市智慧城管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市政府全面行使智慧城管指挥、监督、协调、考核、评价、奖惩等职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日常管理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智慧城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重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我市智慧城管建设管理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制订相关政策,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关系,明晰和细分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