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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
(津政办发〔2011〕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对于保障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早安排、早部署,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各项措施,确保我市防汛抗旱和供水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我市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目标
  我市地处九河下梢,承担上防洪水、中防沥涝、下防海潮的多重任务。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经过多年水利建设,我市已初步构建起水旱灾害防御体系,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今年初中央作出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我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提高防汛抗旱能力作为保障城市安全的关键环节。我市防汛抗旱工作具备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和难得机遇。但是,全国灾害性气候呈现多发频发趋势,对防汛抗旱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另外,自1963年至今,海河流域已有近50年没有发生大的洪涝灾害,发生大洪水的几率越来越大;影响城市防洪安全的几条主要行洪河道尚未进行全面治理,目前泄流能力不足原设计标准的60%;蓄滞洪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较快,而防洪安全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如遇特大洪水难以有效发挥应有的蓄滞洪功能;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城市建设步伐,农村排沥河道淤积普遍严重,扬水站老化失修;城市水源地潘家口水库蓄水不足,供水形势不容乐观。2011年我市面临的防汛抗旱形势仍十分复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强化防汛抗旱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严阵以待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2011年我市的防汛抗旱工作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按照南系防御1963年型洪水、北系防御1939年型洪水、蓟运河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城市防洪堤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海堤防御50年一遇潮位的总体要求,确保一级行洪河道、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圈内区域和重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把损失和社会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统筹做好城乡抗旱供水和排涝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用水需求,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防汛和供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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