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 领域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主体 | 需要国家部委支持 |
牵头部门和单位 | 配合部门和单位 |
一 金 融 体 制 改 革 创 新 | 1.加快金融业务创新 | 探索设立母基金,支持股权投资基金扩大在津投资,建立常态化基金和企业信息对接平台。研究制定促进融资租赁发展政策,探索融资租赁公司发行企业债,成立中国融资租赁研究发展中心,召开首届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论坛。探索发行工业商业物业信托计划(Reits)。 | 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 | |
2.创新市场建设 | 制定完善创新型交易市场政策体系,合理划分交易市场功能,逐步形成创新型交易市场体系。支持渤海商品交易所、天津股权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贵金属交易所、铁合金交易所等做大做强。继续争取全国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OTC)落户天津。 | 市金融办 | | |
3.深化金融企业改革 | 加快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建立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体制机制。推动泰达国际开展综合经营试点,重组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企业,探索建立统一的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系。 | 市金融办 | 市国资委、泰达国际 | |
4.促进金融开放 | 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外汇、货币、债券和金融衍生品等经纪业务,设立小额外币兑换公司,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搞好意愿结汇、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探索开展离岸金融试点。 | 市金融办、外汇管理局 |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中新生态城管委会 | 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
5.加快金融聚集区建设 | 完善于家堡金融商务区金融创新和金融招商的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专项政策措施,加强金融招商和业务创新,加快于家堡金融区规划建设,有效增强金融集聚能力和服务功能。 | 新区政府 |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 |
二 涉 外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 6.推动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 | 探索构建于自由贸易港区相配套的低税率税收体系,实行区内免税、离境退税等配套政策。创新发展航运金融、融资租赁产业,开展离岸贸易试点,建立期货保税交割库。实施落地签证,扩大免签证国家及地区的范围。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开展游艇登记管理创新试点等。 |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 新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商务委等 |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交通部、、财政部、海关总署 |
7.深化口岸监管方式改革 | 实施海事监管和服务创新,推进船舶登记管理制度创新,开展国际船舶、油轮、游艇登记管理创新试点,转变监管和服务方式,开放近海海域,促进邮轮游艇产业发展。 | 天津海事局 |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等 | 交通部国家海事局 |
继续推进口岸监管单位“多点报关、口岸验放”和“预先报关、一次验放”、24小时卡口全天候验放、“先入库、后报备”、集中检疫等便捷通关措施,全力搞好无水港建设,在腹地城市实现报关、报检和出口退税,吸引腹地物流聚集滨海。 | 市口岸办 | 市商务委、市交港局 | |
9.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 | 围绕货物流通、资金流动、企业经营、人员进出等方面,推动实施保税物流、航运交易、汽车保税、免税商店、落地签证等改革创新事项,进一步扩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制度效应。以东疆保税港区为龙头,完善与环渤海地区的保税物流体系,密切与东北亚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实现东疆保税港区功能向区外的延伸与服务。 | 市商务委 |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等 | |
10.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加快转变贸易发展方式 | 制定更加灵活的外资利用政策,完善管理体制和考评制度。扩大外资利用规模,优化结构,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扩大高新技术与技术装备、资源与能源进口,适度发展消费品进口。建立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完善贸易磨擦应对机制和贸易救济制度。 | 市交通港口局 |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等 | |
三 土 地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 11.完善土地规划编制管理体系 | 建立健全规划咨询审议、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完善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编制规程。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规范的土地规划编制体系。 | 市国土房管局 | 市规划局 | |
12.创新土地利用方式 | 完善集约节约用地的体制机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体系,提高土地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建立土地使用考评制度。探索耕地异地占补平衡新模式。 | 市国土房管局 | | 国土资源部 |
13.开展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试点 | 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土地权属,加快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逐步建立土地征收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 | 市国土房管局 | | 国土资源部 |
14.建立耕地保护基金 | | 市国土房管局 | 市财政局、农委 | 国土资源部 |
15.优化盐田资源综合利用 | 提高盐田使用效率 | 市国土房管局 | 新区政府、渤化集团等 | |
16.创新海洋滩涂利用和保护机制 | 围海造陆的规划和建设用地指标。开展“填建分离”试点 | 市海洋局 | 市国土房管局、新区政府等 | 国家海洋局 |
四 科 技 体 制 改 革 | 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 | 强化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探索政府、企业联合共建公共技术平台的机制,加快研发转化平台、技术开发平台和科技产业联盟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共用。 | 市科委 | 新区政府等 | |
研发转化机制建设 | 强化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并完善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提升服务产业和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能力。加大对驻津科研院所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科技合作,吸引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和高端人才来津,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 | | |
完善创新主体的市场培育机制 | 实施《天津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抵扣、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强化市场对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 | | | |
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 | 推进“滨海科技城”建设,建立人才特区。 | 市科委 市人力社保局 | 新区政府 | |
推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 | 加快推进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完善创业投资和引导机制,建立科技担保和风险代偿政策机制。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工具和服务方式,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打包贷款”、知识产权质押、信用互担保工作,创新股权流通机制。支持设立科技租赁公司和科技担保公司等。发行科技型企业集合债。 | 市科委 | 市金融办、新区政府等 | |
五 企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民 营 经 济 | 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 | 引导国有企业有序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为民营经济发展腾出空间。 | 市国资委 | | |
规范发展政府投融资平台 | 创新特定目的公司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指标体系,加强项目管理、财务成本管理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有效防范金融财政风险。 | 市金融办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 |
完善新区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 合理划分新区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将泰达控股、天保控股、海泰控股、滨海建投等国有大企业集团纳入新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机制,支持外资、民资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和股权多元化改革,优化公用事业资源配置,整合组建新区水务、公交、燃气等行业集团。 | 新区政府 | 市国资委 | |
支持企业改制上市 | 推进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使国有资产在流动中保值增值。积极支持、鼓励民营企业改制上市。 | 市金融办 | 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新区政府 | |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 优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制,完善支持政策,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引进龙头民营企业和领军人才,带动形成民营企业集群。 | 市中小企业局 | 市工商局、市经信委、新区政府 | |
六 行 政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 修订《天津滨海新区条例》 | 明确职能定位,理顺体制机制,支持改革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 市法制办、新区政府 | | |
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 | 继续深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强街强镇试点,完善街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探索建立街道一级的财税体系,下放财权事权,建立街镇公共服务中心,实现社会管理重心下移。 | 市发改委 |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 |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 | 市审批办 | | |
落实新区的事新区办的工作机制 | 统筹推进市级部门加快向新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职能事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对口工作程序和机制。 | 市发改委 | 新区政府、市有关部门等 | |
完善新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全面落实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合理划分新区政府、管委会、功能区、街镇的职能事权,完善一级政府、分类服务的审批体系,逐步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新区政府 | | |
七 城 市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 完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 | | |
完善城市监督管理考核体系 | 在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城市排水、河道、公共客运交通、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公益性服务和社区环境等方面全面实施城市管理考核,落实长效化城市管理机制。围绕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开展城市管理及监督考核工作,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制定完善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完善网络化城市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无缝隙监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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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统 筹 城 乡 发 展 | 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 |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推进“三改一化”试点,逐步实现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体化,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体系。在滨海新区率先推进全域城市化。 | 市农委 | 市发改委、新区政府 | |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 研究制定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管理办法,明确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开展集体产权的确权颁证,探索建立集体资产有效流转、保值增值的体制机制,创新土地征收补偿模式和农用地经营模式。 | 市农委 | 市中小企业局 | |
加快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 积极探索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提高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等各类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建设。 | 市农委 | | |
九 资 源 节 约 和 环 境 保 护 制 度 创 新 | 构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的体系 |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优化能源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风能、地热能、太阳能等低碳能源和清洁燃煤技术,加快清洁能源利用技术集成开发研究和示范推广。 | 市经信委 | 市环保局 | |
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 研究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节能降耗、绿色低碳作为重点,开展包括清洁生产标准、循环经济生态工业标准、环保工程技术规范、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内容的政策法规标准研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能够反应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建立大气和水污染物高排放行业的差额排污收费制度。 | 市环保局 | 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 |
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 | 继续推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空港物流加工区等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探索工业园区低碳发展新途径。加快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废弃物处理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 市发改委 | 市环保局、新区政府、静海县政府 | |
推进中新生态城开发建设 | 进一步创新中新合作体制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完善开发建设模式,落实生态城指标体系,建立以绿色低碳为重点的考核制度,建设生态宜居高地。 | 新区政府 | | |
十 社 会 领 域 改 革 |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 按照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的有序竞争和协调发展。优化教育资源,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开展均衡发展试点,完善均衡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 | 市教委 | |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 市医改领导小组 | | |
推动落实《滨海新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进一步理顺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医疗重组计划,推进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分离试点。 | 新区政府 | | |
推进文化领域改革 |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劳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展文化产业发展领域,促进对内对外文化贸易交流,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推进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开文化市场准入,鼓励各类民营资本、境外资本进入国家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 市文化局 | | |
推进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试点 | 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加大土地供应,完善规划、土地、建设和融资等配套政策。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订单生产”,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创新保障性住房申请、退出、交易等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长效运营管理机制。 | 新区政府 | | |
推进滨海新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建设 | 完善新区、功能区、街镇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和村居综治信访服务站。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化公、检、法、司、信访互动的综合调节格局。落实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加大司法保障力度。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联动指挥机制。提高对特殊人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矫正对象帮教管理、互联网建设管理、政法综治信息化建设、“两新组织”管理服务等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发挥中介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公共治理体系。 | 新区政府 | | |
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 | 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环境,创新高端人才管理和服务。完善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引进模式,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格局。 | 市人力社保局 | 新区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