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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5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全国暨全省纠风电视电话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现提出2011年我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继续整合强农惠农资金,解决小型、分散、多头管理、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依法拆迁,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阻碍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今年我省保障性住房47.4万套建设任务按时完成,确保750亿元建设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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