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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5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扶残助残工作力度,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结合我省创建全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试验区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2011年继续为全省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一、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省财政安排485万元,对20000名残疾人实施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对1000名盲人实施计算机和按摩业务培训。
  二、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在积极争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支持的同时,省财政安排400万元,各级财政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对25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
  三、开展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工作。省财政安排301万元,为全省110个社区康复站配备康复器具,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工作,重点对孕产妇和0-6岁儿童进行残疾筛查,对新婚育龄妇女和0-6岁儿童家长开展残疾预防和早期康复知识教育,提高残疾预防意识。
  四、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省财政安排988万元,为200名肢体残疾儿童免费实施矫治手术,为30名聋儿植入人工耳蜗,为1000名聋儿免费验配助听器,为100名智力残疾儿童、150名脑瘫儿童、50名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
  五、实施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省财政安排308万元,为1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大、小腿各500例),为3000名残疾人适配个性化辅助器具。
  六、实施残疾学生助学项目,改善特殊职业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结合“扶残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等,省财政安排180万元,对1000名贫困残疾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对今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录取的部分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省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全省特殊职业教育学校添置和更新教学器具,改善办学条件。省财政安排335万元,支持省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打造精品专业,为该校残疾贫困学生提供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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