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壮大黄金市场
立足我省产金大省优势,积极培育黄金市场,引导金融机构拓展黄金业务,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展实物黄金销售、黄金租赁、黄金远期和黄金期权等业务,丰富市场品种,满足居民和企业融资需求和规避风险的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市场风险认知,引导投资者通过银行机构和期货经纪公司等合法的投资渠道理性投资黄金市场。
(七)探索衍生品市场
加大对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债券远期、债券借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广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市场交易。鼓励各银行机构充分利用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交易平台,依法合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转变贷款经营模式,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八)拓展金融要素市场
探索建立在全国统一监管下的区域性非上市公司股权场外交易市场,通过加强市场主体建设,优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规范交易行为,逐步提升对周边市场的辐射带动能力。立足我市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构建各类特色鲜明的商品类、权益类交易市场,引导其进一步提升金融功能,逐步建立起完备的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加快橡胶、棉花、化工品、有色金属、医药产品、航运船舶等商品类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增强市场的定价能力。推动版权、矿权、海洋知识产权、海洋环境权益等权益类市场建设。加强各类要素市场的资金结算功能,促进要素市场与金融服务有机结合。
三、组织实施
1、加强政策引导。抓住“十二五”期间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大对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政策导向作用。在做大做强已有市场的基础上,把握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有利时机,引进或培育新的市场组织,为我市金融业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2、完善工作机制。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围绕各自职能定位创新监管机制,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实现有序、健康发展。发挥各区市政府提升本区域融资服务能力、建设金融市场的积极性,加大地方性投入和支持,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3、提升运用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金融市场尤其是新型市场组织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各金融机构、企业和公众对金融市场的认识和运用能力,鼓励其积极主动参与金融市场交易,运用多种市场机制开展业务,逐步在我市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金融市场体系。
附件5:
金融品牌战略实施方案
为使我市“品牌之都”亮点不断增多,内涵更加丰富,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实现从打造制造业品牌向打造服务业品牌的跨越,推进金融品牌战略,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
充分借鉴我市制造业品牌建设成功经验,大力培育金融业品牌,形成新的产业亮点。力争在5年内推出一批具有青岛特色优势、品牌价值高、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金融品牌。以打造十大金融企业品牌为主体,带动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品牌,逐步树立青岛“金融城市”品牌,进一步做强、做大、做亮我市金融产业。
二、工作重点
1、探索组建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大型金融集团。根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积极争取金融监管机构的支持与指导,大力引进、培育各类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法人金融机构和组织,支持其做出特色。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整合金融资源,探索组建服务蓝色经济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综合金融集团,积极开拓涉海信贷、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租赁、投资等各类金融业务,逐步形成立足我国沿海地区,服务国内周边省份,向国外辐射的跨区域发展格局。
2、组建蓝色经济发展基金。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设立蓝色经济发展基金,逐步将其打造成为服务蓝色经济产业发展,在国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和辐射力的优质母基金。蓝色经济发展基金立足青岛,面向山东半岛区域,重点投资蓝色经济区建设重点项目。通过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加快运作实施,推动蓝色经济区内企业直接融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发挥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孵化更多创投基金、阳光私募基金,积极参与构建我市基金投融资体系,逐步形成蓝色经济基金品牌。
3、组建青岛金融发展公司。进一步有效整合我市国有金融资产,培育成为引导力强、富有活力、具有较强区域影响的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开展专业化金融资本运作,控(参)股银行、保险、证券、期货机构,投资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较快提升我市金融业规模实力和辐射能力。
4、组建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以争创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积极争取监管机构支持,加快已申报保险公司的审批组建步伐,围绕服务蓝色经济,组建或引进具有专业优势、核心业务突出、具有服务特色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创建具有青岛特色的保险服务品牌。积极引进具有区域辐射服务功能的保险公司业务经营总部和后援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其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功能。